招标公告
(江北分中心) 新材料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酒店)装修项目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快速结论:南京新城实业有限公司发布招标公告「(江北分中心) 新材料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酒店)装修项目施工澄清修改公告」;投标截止为 2025-12-10 09:45。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江北分中心) 新材料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酒店)装修项目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的投标截止为 2025-12-10 09:45,以公告原文为准。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南京新城实业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商务条款
进度款条件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归档完毕且结算审核完成,付至经监理人、跟审单位、发包人确认的合同内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97%(不含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
付款方式
原合同条款修改:取消85%进度款节点,直接付至97%;原审核完成后付至97%修改为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归档完毕且结算审核完成付至97%
基础信息
4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新材料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酒店)装修项目施工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澄清修改公告
(江北分中心) 新材料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酒店)装修项目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3次)
标段编号:JBFJ2501272-01SGGH
| 项目名称: |
新材料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酒店)装修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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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12月09日 08:43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2.4.1“(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经监理人、跟审单位、发包人确认的合同内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85%(不含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4)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送审资料且经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结算审核金额的97%;”修改为“(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归档完毕且结算审核完成,付至经监理人、跟审单位、发包人确认的合同内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97%(不含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
2、招标文件第五章第3条其他说明选择“投标人在投标时承诺使用招标人提供的品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选择”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 09:45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南京新城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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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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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 025****9903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