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农村供水水毁修复一期工程(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原县农村供水水毁修复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清原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清原县农村供水水毁修复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清发改发[2026]3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省本级预算资金、地方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24%、56%、20% ,项目法人为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 抚顺市益方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清原县农村供水水毁修复一期工程涉及北三家镇、南口前镇、土口子乡、夏家堡镇等9个乡镇,30处水毁农村供水工程,恢复大口井14眼、维修深井1眼、截渗墙235m、导渗沟110m、水源井石笼防护334m;输配水工程铺设管路20380m、更换阀门井50座、过河石笼1363m、管线固滨石笼防护174m、水源计量水表13套、附属设施等。总投资:551万元
2.2建设地点: 清原县北三家镇、南口前镇、土口子乡、夏家堡镇、清原镇、枸乃甸乡、大孤家镇、南山城镇、红透山镇。
2.3招标范围: 清原县农村供水水毁修复一期工程涉及北三家镇、南口前镇、土口子乡、夏家堡镇等9个乡镇,30处水毁农村供水工程,恢复大口井14眼、维修深井1眼、截渗墙235m、导渗沟110m、水源井石笼防护334m;输配水工程铺设管路20380m、更换阀门井50座、过河石笼1363m、管线固滨石笼防护174m、水源计量水表13套、附属设施等。(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 合格 。
2.6计划工期: 2026年10月21日-2026年11月30日(40日历天) 。
2.7投标保证金:5.1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 信用记录:本年度或上一年度公共信用评价等级为AA及以上;近3年无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近3年无建筑、公路、水运、水利市场不良信用记录。
② 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近5年内担任同类别、同等或以上等级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业绩。注册执业期间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信息,且担任项目经理的工程未发生过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
2.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
(2)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实施本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
3.3业绩要求: /
3.4财务要求: /
3.5信誉要求: 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且公开期限内的;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8其他: / 。
4. 投标人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水利工程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的,请登陆“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共资源一网交易登陆入口—水利工程交易系统—交易主体注册”,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方法详见《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手册》( 操作手册下载网站:https://slt.ln.gov.cn/slt/zxpd/tzgg/2023011013315528876/index.shtml)”,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开展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其他交易平台项目按照各交易平台的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5.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26年 9月 21日 17 时 00 分至2026年 9月 29 日 17 时 00 分止,在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fsggzyjy.cn/指定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招标资料。
5.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fsggzyjy.cn/指定栏目)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 10 月 12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fsggzyjy.cn/指定栏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开标时间:2026年 10 月 12日 10 时 00 分。
6.4开标方式: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6.5开标说明:投标人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fsggzyjy.cn/)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6.6其他: / 。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办公电话024****3384。
11.联系方式
(1)招标人: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镇北街
联系人: 于先生
电话: 024****3054
传真: /
电子邮件:1***@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抚顺市益方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颐城街澳海澜庭北门L115号门市
联系人:孟女士
电话:165****9000
传真: /
电子邮件:f***@163.com
(3)异议处理联系人:孟女士
联系方式:165****9000
(4)交易平台技术问题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 176****0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