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南蔡村镇/苏羊坊村 | ||
招标方信息
| 招标方名称 | 天津市武清区南蔡村镇苏羊坊村集体经济组织 | 企业性质 | |
| 地址 | 天津市武清区南蔡村镇苏羊坊村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力 |
| 项目周期 | 10天 | ||
| 招标类别 | 工程建设 | 农用项目 | 否 |
| 资金性质 | 集体 | 资金来源 | 自筹 15000元 |
转出信息
| 项目名称 | 武清区南蔡村镇苏羊坊村幸福大院维修工程 | ||
| 挂牌价格 | 15000.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
| 投标方条件 | 面向就该项目具有相关施工能力的公司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 ||
| 其他描述 | 1、工程内容:村内娱乐室是全村群众日常休闲、健身、文体活动的重要公共场所,服务老年人,儿童及广大村民。目前娱乐室门窗使用年限较长,长期受风雨日晒侵蚀,现已出现窗框腐朽、门窗变形、玻璃松动破损、关合不严、漏风漏雨、门锁损坏和瓷砖脱落等问题。现计划对村内娱乐室所有老化、破损门窗进行统一更换安装。具体以招标方施工要求及验收标准为准。 2、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工程款须由中标方先行垫付,待验收合格且工程款到位后予以支付; 3、中标方在施工过程中保证安全施工,如因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造成人员伤亡等一切事故,由施工方负全部责任,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意向投标人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做到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施工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中标方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施工能力等为由拒绝签约,否则投标保证金无偿归招标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5、规程结束后,由中标方负责开具国家正式发票(含税); 6、如有未尽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注: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天津市武清区南蔡村镇人民政府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元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自由竞价 | ||
| 阶梯价 | 元(总价) | ||
| 挂牌期 | 5个工作日 | ||
| 价款划入账号 | 021504010400123020000000005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