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陕西省省级重点工业产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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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参考分类:正式交易公告 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陕西省省级重点工业产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关键信息
关键信息已就绪
投标截止
预算金额3432.7 万元

快速结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发布「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陕西省省级重点工业产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 3432.7 万元;投标截止为 2026-10-12 09:00。

所属地区 陕西省
交易类别 政府采购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参考分类 正式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
报名截止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3432.7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 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代理机构 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
评标办法 未明示
本页由环众标讯 (bidxun.com) 于 2026-09-21 自「中国政府采购网」采集,AI 整理出 25 项关键信息;以官方原文为准。
常见问答 4 条(与上表同一份数据)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陕西省省级重点工业产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招标公告」的投标截止为 2026-10-12 09:0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3432.7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代理机构为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

这条公告可以直接投标吗?

可以。该文书为「正式交易公告」,可按公告要求参与投标。

采购人与报价水位 · 本站历史数据
采购人
近 36 个月发标 579 个,前 3 家中标方占 6.8%,分散,新供应商有机会
报多少
本市该预算档历史中标价中位为预算的 96.7%(样本 4,351)
多久出结果
陕西省 · 政府采购 项目从招标公告到结果公示的历时(中位与四分位,样本 9,052)· 登录后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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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式分析

整理自公告原文
评标方法
未明示
客观度评分
分类
无法评估
公告未载明评标办法(通常为"详见招标文件"),不构成风险判断依据。建议获取招标文件确认评标方式。

关键信息速览

11 项 · 登录后可见
项目编号标段编号采购方式工期招标人电话招标人地址代理机构联系人代理机构电话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允许分包中小企业政策
以上 11 项已从原文逐项整理为表(截止时间、预算、资格要求等),每项可回看出处。微信扫码登录后查看,不需要手机号,登录后自动回到本页。

项目生命周期

DQA-2026111-ZB
2026-09-21 23:03
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陕西省省级重点工业产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公告原文

项目概况

陕西省省级重点工业产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1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QA-2026111-ZB

项目名称:陕西省省级重点工业产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327,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超纯水机、压差法气体渗透仪应在合同签订后50天内完成仪器到货,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应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仪器到货。

采购包2:所有设备均应在合同签订后50天内完成仪器到货。

采购包3:高低温湿热试验箱应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仪器到货,其他设备均应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仪器到货。

采购包4:VOC 环境采样舱、气相色谱仪(含热脱附仪)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仪器到货,其他设备均应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仪器到货。

采购包5:所有设备均应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仪器到货。

采购包6:所有设备均应在合同签订后100天内完成仪器到货。

采购包7:所有设备均应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仪器到货。

采购包8:所有设备均应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仪器到货。

采购包9:所有设备均应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仪器到货。

采购包10: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应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仪器到货,其余设备均应在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仪器到货。

采购包11:所有设备均应在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仪器到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省级重点工业产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采购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需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出具银行为基本户开户银行的承诺函或开户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6)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需提供被授权人开标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被授权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9)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

合同包2(陕西省省级重点工业产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采购包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需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出具银行为基本户开户银行的承诺函或开户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6)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需提供被授权人开标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被授权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9)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

合同包3(陕西省省级重点工业产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采购包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需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出具银行为基本户开户银行的承诺函或开户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6)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需提供被授权人开标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被授权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9)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

合同包4(陕西省省级重点工业产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采购包4)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需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出具银行为基本户开户银行的承诺函或开户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6)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需提供被授权人开标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被授权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9)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

合同包5(陕西省省级重点工业产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采购包5)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需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出具银行为基本户开户银行的承诺函或开户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6)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需提供被授权人开标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被授权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9)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

合同包6(陕西省省级重点工业产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采购包6)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需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出具银行为基本户开户银行的承诺函或开户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6)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需提供被授权人开标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被授权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9)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

合同包7(陕西省省级重点工业产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采购包7)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需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出具银行为基本户开户银行的承诺函或开户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6)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需提供被授权人开标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被授权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9)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

合同包8(陕西省省级重点工业产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采购包8)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需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出具银行为基本户开户银行的承诺函或开户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6)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需提供被授权人开标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被授权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9)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

合同包9(陕西省省级重点工业产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采购包9)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需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出具银行为基本户开户银行的承诺函或开户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6)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需提供被授权人开标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被授权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9)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

合同包10(陕西省省级重点工业产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采购包10)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需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出具银行为基本户开户银行的承诺函或开户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6)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需提供被授权人开标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被授权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9)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

合同包11(陕西省省级重点工业产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采购包1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需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出具银行为基本户开户银行的承诺函或开户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6)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需提供被授权人开标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被授权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9)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21日 至 2026年09月2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10月1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5)《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7)《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30号质检大厦

联系方式:029****38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汇鑫中心D座2206室

联系方式:029****9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旭鸣、李睿祺、王俊熙

电话:029****9855

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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