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厦门总站轮训大队办公楼中央空调维修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厦门总站轮训大队办公楼中央空调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LXDD2026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警官
项目联系电话:130****291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连江县潘渡镇陀市村 200 号(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韩警官130****2913
一、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须知:
定标方式:请贵公司根据我单位拟制的采购需求进行投标响应,按价格高低确认供应商推荐顺序。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 9:30(北京时间)。
(三)投标方式:密封投标;一次报出,不得更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我单位送达或邮寄书面密封的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缺本视作无效投标)。文件接收地址:福州市连江县潘渡镇陀市村 200 号(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
(四)投标有效期:90 日历日。
(五)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六)投标文件必须包括以下部分,否则投标无效:
1、比价采购服务商报价函
2、投标一览表及明细表,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投标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联,如机电设备维修、中央空调维修、暖通工程、制冷设备维保等。经营范围与本项目完全无关的,经项目比价小组确认后,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七)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的;
2、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提交投标的;
3、投标方式不符合本投标公告须知要求的;
4、投标人有弄虚作假或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的;
5、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响应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的;
6、投标人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7、投标文件交付或邮寄收到未密封,或者破损的。
(八)确定中标人原则: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按价格高低确认供应商推荐顺序,价格低者优先确定中标人。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详见比价文件)。
经综合分析、比较,以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
次低价的投标人被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第三名的投标人被推荐为第三中标候选供应商。
报价相同的,提供更长质保年限者排序在前;提供保修年限亦相同的,比较核心项目价格,核心项目价格更低者排序在前。
若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则本次采购失败,采购单位将重新组织采购或采用其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九)投标人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即视为认可本招标采购方式及投标须知的所有内容。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的内容与要求,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即视为认可本项目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
(十)现场踏勘
为使各投标人充分了解本项目,便于投标人更加精准报价,采购人于2026年9月24日10:00统一组织现场踏勘,逾期未到不再重新组织。现场踏勘不作为投标资格限制条件,请有意愿的投标人提前一天联系本项目联系人,并带齐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等相应证件。
踏查地点和要求:福州市连江县潘渡镇陀市村 200 号(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踏查人需提前一天联系确认,本踏查非必须要求,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踏查。踏查须提前一天联系采购人。
因本项目为办公楼中央空调维修项目,涉及设备故障排查、管线系统、现场施工条件等,为确保投标人知悉本项目施工难度、成本等情况,建议投标人进行现场踏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
地址:福州市连江县潘渡镇陀市村 200 号(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
联系人:韩警官130****2913;林警官 199****2330
(十二)采购监督联系方式
采购监督人:赵警官
监督电话:183****3992
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
二〇二六年九月
二、开标时间:2026年09月30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7.647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