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中“安全生产费用”取费标准:仅按2.5%取费,不作为不可竞争费,具体以重新上传的工程量为准。
本澄清答疑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澄清答疑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以上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人谅解。
招 标 人:绥宁产业开发区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扬德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