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金昌市中心血站2026年度试剂耗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1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JCJH[2026]00792
项目名称:金昌市中心血站2026年度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32,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金昌市中心血站2026年试剂耗材采购项目1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35,905.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无衬背的诊断或实验用试剂 | 医用试剂耗材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5,905.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合同包2(金昌市中心血站2026年试剂耗材采购项目2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644,095.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2-1 | 无衬背的诊断或实验用试剂 | 医用试剂耗材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2,860.00 | - |
| 2-2 | 其他医药品 | 医用试剂耗材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520.00 | - |
| 2-3 | 无衬背的诊断或实验用试剂 | 医用试剂耗材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 | - |
| 2-4 | 其他医药品 | 医用试剂耗材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9,480.00 | - |
| 2-5 | 无衬背的诊断或实验用试剂 | 医用试剂耗材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41,235.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合同包3(金昌市中心血站2026年试剂耗材采购项目3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65,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3-1 | 生物试剂盒 | 医用试剂耗材 | 10,000(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75,000.00 | - |
| 3-2 | 其他医药品 | 医用试剂耗材 | 5,000(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9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合同包4(金昌市中心血站2026年试剂耗材采购项目4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362,53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4-1 | 其他医药品 | 医用试剂耗材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67,000.00 | - |
| 4-2 | 其他医药品 | 医用试剂耗材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95,53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合同包5(金昌市中心血站2026年试剂耗材采购项目5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24,47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5-1 | 其他医药品 | 医用试剂耗材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4,47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昌市中心血站2026年试剂耗材采购项目1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43—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明函》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比例后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2供应商以中小企业名义(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5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1.6供应商以中小企业名义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须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合规性负责。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时,会将其《中小企业声明函》一并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合同包2(金昌市中心血站2026年试剂耗材采购项目2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43—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明函》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比例后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2供应商以中小企业名义(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5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1.6供应商以中小企业名义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须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合规性负责。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时,会将其《中小企业声明函》一并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合同包3(金昌市中心血站2026年试剂耗材采购项目3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2供应商以中小企业名义(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5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1.6供应商以中小企业名义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须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合规性负责。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时,会将其《中小企业声明函》一并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项目第三包100%整体预留给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有采购标的的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4(金昌市中心血站2026年试剂耗材采购项目4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43—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明函》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比例后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2供应商以中小企业名义(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5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1.6供应商以中小企业名义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须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合规性负责。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时,会将其《中小企业声明函》一并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合同包5(金昌市中心血站2026年试剂耗材采购项目5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43—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明函》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比例后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2供应商以中小企业名义(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5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1.6供应商以中小企业名义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须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合规性负责。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时,会将其《中小企业声明函》一并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昌市中心血站2026年试剂耗材采购项目1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包:投标人需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含血源筛查体外诊断试剂)和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合同包2(金昌市中心血站2026年试剂耗材采购项目2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2包:投标人需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含血源筛查体外诊断试剂)和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合同包3(金昌市中心血站2026年试剂耗材采购项目3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包: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合同包4(金昌市中心血站2026年试剂耗材采购项目4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4包: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医疗器经营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
合同包5(金昌市中心血站2026年试剂耗材采购项目5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5包: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医疗器经营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22日 至 2026年09月2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10月1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金昌市电子开评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交易,供应商需自行准备可以稳定上网的电脑,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8、Windows10(推荐),浏览器:InternetExplorer10、InternetExplorer11(推荐),WPS或Office办公软件。
1、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登录“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点击不见面开标系统,选择交易通电子开评标,选择对应模块进入不见面投标系统;供应商使用CA锁或账号密码进行登录(建议使用CA锁登录);根据项目类型“政府采购”,选择项目所在模块进入;进入模块后先选择网上开标按钮,然后再查找本次所投标段项目名称进行投标操作;找到所投标段项目名称以后,点击我要参标按钮,对此项目进行参标,然后再点击网上开标按钮,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2、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环节:进入本次项目投标界面后,点击上传按钮,根据招标(磋商)文件中要求的上传时间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上传文件过程中,请供应商耐心等待,直至出现文件上传成功提示后,方可点击确定按钮,如果提前点击确定按钮,很可能导致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投标(响应)文件上传完成以后,点击窗口中“此处”,验证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环境,为下一步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做准备;若出现BJCA相关ActiveX控件未注册信息,请登录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载中心下载工具进行安装即可;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本次投标(响应)文件;之后点击上传文件回执单查看按钮,查看文件回执单,供应商可打印或拍照留存;
3、本项目招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及开评标使用“金昌市电子开评标系统”及“甘肃省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具体操作详见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和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载中心”的《交易通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
4、技术支持电话:132****8889 400****1306
5、公告发布媒体: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和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昌市中心血站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西路18号
联系方式:093****5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金诚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桂林路53号
联系方式:198****9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凯
电话:198****9777
甘肃金诚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