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福镇景村联动乡村振兴项目-光福景区1号停车场改造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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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参考分类:正式交易公告 光福镇景村联动乡村振兴项目-光福景区1号停车场改造提升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关键信息
关键信息已就绪
投标截止
预算金额510.21 万元

快速结论:苏州市四季光福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发布招标公告「光福镇景村联动乡村振兴项目-光福景区1号停车场改造提升」;预算金额为 510.21 万元;投标截止为 2026-10-12 09:30。

所属地区 苏州市
交易类别 工程建设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参考分类 正式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
报名截止
预算金额 510.21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 苏州市四季光福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 光福镇,北至浒东运河,南至锦泽苑小区,西至塔映路
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业绩要求 2023年09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含有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停车场)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客观度 100/100)
本页由环众标讯 (bidxun.com) 于 2026-09-21 自「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集,AI 整理出 36 项关键信息;以官方原文为准。
常见问答 5 条(与上表同一份数据)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光福镇景村联动乡村振兴项目-光福景区1号停车场改造提升」的投标截止为 2026-10-12 09:3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510.21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苏州市四季光福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参与投标需要什么资质?

公告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详细条件见公告原文。

这条公告可以直接投标吗?

可以。该文书为「正式交易公告」,可按公告要求参与投标。

采购人与报价水位 · 本站历史数据
采购人
近 36 个月发标 579 个,前 3 家中标方占 6.8%,分散,新供应商有机会
报多少
本市该预算档历史中标价中位为预算的 96.7%(样本 4,351)
多久出结果
苏州市 · 工程建设 项目从招标公告到结果公示的历时(中位与四分位,样本 2,061)· 登录后显示
下一条
「苏州市工程建设」有新公告时微信 / 站内信提醒您,免费。
登录后:采购人的中标方集中度与中标价水位、同档预算的历史中标价分位、招标到结果的历时 微信登录查看 →

评标方式分析

整理自公告原文
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
客观度评分
100 / 100
分类
价格主导
客观度高,人为干预空间小
含专家主观评分:
原文摘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关键信息速览

16 项 · 登录后可见
项目编号标段编号采购方式资金来源最高限价工期质量标准招标人联系人招标人电话招标人地址代理机构联系人代理机构电话信用等级要求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允许分包中小企业政策
以上 16 项已从原文逐项整理为表(截止时间、预算、资格要求等),每项可回看出处。微信扫码登录后查看,不需要手机号,登录后自动回到本页。

项目生命周期

S3205010304001081001001

公告原文

光福镇景村联动乡村振兴项目-光福景区1号停车场改造提升


光福镇景村联动乡村振兴项目-光福景区1号停车场改造提升(项目名称)光福镇景村联动乡村振兴项目-光福景区1号停车场改造提升(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S32050103040010810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福镇景村联动乡村振兴项目-光福景区1号停车场改造提升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苏太管项批〔2026〕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苏州市四季光福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苏州市四季光福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自筹/财政),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光福镇景村联动乡村振兴项目-光福景区1号停车场改造提升(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光福镇景村联动乡村振兴项目-光福景区1号停车场改造提升

2.2 建设地点:光福镇,北至浒东运河,南至锦泽苑小区,西至塔映路

2.3 建设内容:光福镇景村联动乡村振兴项目-光福景区1号停车场改造提升施工(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本项目拟实施光福景区1号停车场提升改造,用地面积约15970.00平方米。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510.211238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主要包含停车场改造、卫生间提升、集散广场建设,并同步实施围栏、照明、排水及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90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2.10.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大企业投标的,须将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309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含有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停车场)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合同查询网页截图

业绩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非招标项目以合同金额为准,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类似业绩相关指标要求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202481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5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3.4.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 本次招标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3.6.2以分包形式预留的,若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项目分包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中不低于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中小企业。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9210000分至20269292359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建设工程)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101209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要求或说明

8.1本项目设计单位为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监理单位为。

8.2其他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4)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事项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3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5)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6)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7)本项目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交易集团(https://jsgc.suex.com.cn)、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重发公告原因)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 标 人:

苏州市四季光福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 址:

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银桂路游客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塔韵路178号天鸿大厦1幢9楼

联 系 人:

王森海

联 系 人:

蒋杰

电 话:

051****7338

电 话:

051****9282

传 真:

项目负责人:

陈建新

邮 编:

215000

传 真:

051****1719

电子邮箱

邮 编:

215000

电子邮箱

2***@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联系电话:051****0372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异议人必须在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附件: 图纸.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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