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登封GC-0025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9月18日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登封市卢店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管道及提升泵站工程,已由相关部门备案审批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登封市卢店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管道及提升泵站工程2.2 预算金额:5374796.42元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2.4 计划工期: 30日历天2.5 质量要求:合格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2.7 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由定标委员会采用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人。2.8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不再享受报价评审加分的优惠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含叁级),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3.3拟派项目经理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有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