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沭阳县贤官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更正公告(四)

更正公告 2025年度沭阳县贤官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更正公告(四)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宿迁市沭阳县相关单位发布更正公告「2025年度沭阳县贤官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更正公告(四)」。

所属地区 宿迁市沭阳县
交易类别 政府采购
公告类型 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官方原文 /jyxx/001004/001004003/20251222/adf187c9-a905-4b2f-9e31-62a5c7d8518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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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信息速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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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事项说明
原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九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因质疑内容涉及资格性检查认定,经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结论为应作"无效标处理"。根据苏财购〔2018〕86号文件及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按磋商报告推荐顺序确定排名第二的秀水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并重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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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2025年度沭阳县贤官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项目编号
JSZC-321322-WCCA-C2025-0009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公告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1322-WCCA-C2025-00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沭阳县贤官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1-2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我单位招标的2025年度沭阳县贤官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监理项目于2025年12月8日进行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间收到了对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九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质疑,因质疑内容涉及资格性检查认定,根据苏财购〔2018〕86号文件第⑤条规定,我单位要求该项目代理公司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对质疑内容重新评审,评审结论: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九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应作“无效标处理”,质疑内容部分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在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按磋商报告推荐的顺序排名第二的秀水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价:29.8万元),作为本项目中标人,并重新公示。

更正日期:2025-12-22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沭阳县贤官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沭阳县贤官镇秦安大道一号

联系人:徐黎明

联系电话:150****63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亿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沭阳县常州路金瑞大厦7楼

联系人:蔡震

联系电话:153****6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震

电话:153****6055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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