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安区环境应急能力提升技术服务的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DL20260015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宝安区环境应急能力提升技术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202 6 年 9 月 9 日
二、 澄清信息
招标文件:
P38页,第二册 专用条款/第二章 关键信息/三 评标信息/评分细则表/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原“1.投标方近三年(自2023年9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委托的环境应急能力提升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或合同服务内容须包含 “ 环境应急监测能力提升 ”相关表述 ),每个得35%分,本小项最高得70%分”
调整为:“1.投标方近三年(自2023年9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委托的环境应急能力提升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或合同服务内容须包含 “ 环境应急能力提升 ”相关表述),每个得35%分,本小项最高得70%分”
更正 日期:202 6 年 9 月 17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已更新,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