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001-2026-3274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历史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因项目需要作出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9-21 09:30:00,更正为:2026-10-08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9-21 09:30:00,更正为:2026-10-08 09:30:00。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室721(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线上开标),更正为: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室723(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线上开标)。
删除 : 删除原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六、其他要求”中的 ★1、供应商须承诺不因后期项目任务增加要求采购人增加费用。(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
更正 :原磋商文件“ 第二章采购需求,四、实施要求,(二)设备要求,1、设备配置要求”表格中电子档案扫描处理系统的型号及用途:“自主版权”更正为:“所提供的正版软件具备合法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