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临新区湖南乡第三批次建制村通双车道嘉溪至新积建设项目已由抚州市东临新区经济发展局(招商局)《关于东临新区湖南乡第三批次建制村通双车道嘉溪至新积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抚东临经招审批字 (2026)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抚州市东临新区湖南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抚州市东临新区湖南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内容及概况:东临新区湖南乡第三批次建制村通双车道嘉溪至新积建设项目,四级公路(I类)标准,设计时速15km/h,路基宽7米,断面0.5米(土路肩)+2x3.0米(行车道)+0.5米(土路肩),桥涵、交通标志等建设;2.2 投资额:本项目建安费投资为2837428元,招标控制价为2582059.48元(按照建安费投资下浮9%,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3 工期要求:工期为2个月(具体以签订施工合同工期为准)。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涵盖的所有内容。2.5 本项目施工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质量等级。2.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