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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 交易结果
滁州市琅琊山景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公告2
发布时间: 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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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琅琊山景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澄清(答疑) 公告2
项目编号:czsjqt202608-023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滁州市琅琊山景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答疑):
一、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如无法提供完整的全部银行付款回单,允许提供以下替代材料作为业绩付款证明予以认可:
①由甲方开具的履约完毕证明(确认投标人已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期满验收合格);
②服务期内任意三个月或六个月的银行付款回单或增值税发票(作为资金支付行为的抽样佐证);
③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甲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备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核查。
以上替代方案足以证明业绩的真实性和投标人实际履约情况,恳请予以考虑并采纳。
答:招标文件已明确“若以上材料体现不出合同签订时间、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还需另外提供业绩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无法提供完整的全部银行付款回单,提供已付款的回单和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材料中明确该业绩已履约完毕即可。
二、问:质疑事项1:业绩②:自2021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提供一个国家AAAA 级(含)及以上旅游景区已履约完毕的物业服务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