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长沙市“一馆三中心”消防等安全隐患整改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2026年09月13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现对投标人疑问答复如下:
问题1: 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4.3.1中企业类似工程业绩、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商务部分评审的奖项业绩规定中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评审加分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86.79万元的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消防设施工程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9310.42及14896.67平方米的施工加分业绩。请问如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中包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或消防设施工程,并且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或消防设施工程部分大于文件中要求的金额及面积要求,是否满足本项目业绩指标要求。该类业绩是否有效?
答: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中包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或消防设施工程,并且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金额或消防设施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文件中要求的指标,并且按《导则》要求提供资格条件业绩及加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例如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业数据库查询到的企业、人员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相关证明材料体现了交工验收或竣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