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于2026年9月11日在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收到相关投标人对长沙县城区夜景亮化设施2026-2027年度维护项目提出的询问,经采购人确认现对投标人询问答复如下
问题1: 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说到,“本项目服务期为 2 年,合同一年一签”但并未明确具体时间。请问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交货期,是否能填写为“本项目服务期为 2 年,合同一年一签”?
回复:可以。
问题2: 本项目商务技术文件中《7、长沙县城区夜景亮化设施2026-2027年度维护项目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是否可以按项目一次填写,还是必须按项目清单中《维护》的项目内容一项项分别填写?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 本项目商务技术文件中《3、长沙县城区夜景亮化设施2026-2027年度维护项目分项价格表》中的分项报价表,是否可以按项目一次填写,还是必须按项目清单中的内容分别填写?
回复: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形式,按项目填写。
问题4: 开标一览表 事实依据:由于本维护项目采取总价包干形式,投标总价是否在采购预算(即最高限价)的基础上下浮报价? 法律依据: 招标文件第14页第14.1款: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技术要求内容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填报总价。
问题5: 分项报价表 事实依据: 同时由于招标文件未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中第四项分项报价表清单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