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晟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岳阳市教育事务中心的委托,对岳阳市第十四中学实验楼拆除重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作如下澄清:
一、 请问本项目人工费指数是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26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的通知》(湘建价建(2026)20号),还是《2025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的通知》(湘建价建(2025)18号)?
回复: 执行《2026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的通知》(湘建价建(2026)20号) 。
二、 请提供CAD电子版图纸
回复:详见附件。
三、1. 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未明确“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投标函附录中的“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是否可以填“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 2 . 请问该项目采用的是哪期信息价? 3 .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的质量(保修)要求与招标文件第112页“4.1、质量标准”等处,表述不完全一致,请问本项目投标函附录填写的质量标准和保修要求是否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的质量(保修)要求”为准? 4 . 招标文件第168页“十三、技术标投标文件封面”这一页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系统中没有上传通道,请问是否不需要上传“十三、技术标投标文件封面”这一页? 5 . 招标公告中的项目名称为:“岳阳市第十四中学实验楼拆除重建项目”。 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项目名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