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长宁县龙头镇等三个乡镇农业产业提升项目(子项目七) (项目名称)已由 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306-511524-04-01-578505】FGQB-017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宁县淯江印象商贸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贷款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宁县淯江印象商贸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306-511524-04-01-578505】FGQB-017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宜宾市长宁县
2.2 建设内容:
子项目七:土地平整,集中连片约78800㎡,新建村民活动场地、景观绿化喷灌等基础设施约45500㎡;业务用房改造面积约13000㎡。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及后续保修服务工作。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