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新沂市新安街道新安路76号原案件处理中心办公房地产招租服务招租公告

交易公告 参考分类:正式交易公告 【交易公告】新沂市新安街道新安路76号原案件处理中心办公房地产招租服务招租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徐州市新沂市相关单位发布「【交易公告】新沂市新安街道新安路76号原案件处理中心办公房地产招租服务招租公告」;预算金额为 8.77 万元;报名截止为 2026-08-12 16:00。

所属地区 徐州市新沂市
交易类别 国有产权
公告类型 交易公告
参考分类 正式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报名截止
竞价时间
预算金额 8.77 万元
投标保证金 8,770 元
项目地点 新沂市新安街道新安路76号原案件处理中心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交易公告】新沂市新安街道新安路76号原案件处理中心办公房地产招租服务招租公告」的报名截止为 2026-08-12 16:0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8.77 万元。

这条公告可以直接投标吗?

可以。该文书为「正式交易公告」,可按公告要求参与投标。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8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使用年限
1年
挂牌日期
2026-07-29
挂牌期间(天)
15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8-12 16:00
竞价时间
2026-08-13 10:00
租赁期限
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止,共1年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
8.77 万元
挂牌价格
8.77 万元
投标保证金
8,770 元
租金标准
挂牌底价87700元/年(年租金评估价),按年支付,先付租金后使用
资质要求
受让资质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受让限制条件
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从事危险品和扰民的行业经营;不接受联合体意向承租方参加竞租;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房屋部分或整体转租
联系信息
出租方联系人
丁子野
出租方电话
177****7960
基础信息 7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新沂市新安街道新安路76号原案件处理中心办公房地产招租服务
项目编号
2026072914
标的类型
房产
资产类别
办公用房
标的用途
办公
标的面积
203㎡
项目地点
新沂市新安街道新安路76号原案件处理中心
其他 2 项 · 点击展开
交易方式
加价竞价
租赁面积
203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项目生命周期

2026072914
2026-07-29
【交易公告】新沂市新安街道新安路76号原案件处理中心办公房地产招租服务招租公告 交易公告

公告原文

【交易公告】新沂市新安街道新安路76号原案件处理中心办公房地产招租服务招租公告

项目名称

新沂市新安街道新安路76号原案件处理中心办公房地产招租服务

项目编号

2026072914

公告日期

起始日期:2026年7月29日

终止日期:2026年8月12日

出租单位

新沂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

房屋坐落

建筑结构及面积

年租金评估价低价

(竞价起拍价)

原案件处理中心

新沂市新安街道新安路76号原案件处理中心

办公用房1层,混合结构,建筑面积143㎡

办公用房1层,混合结构,建筑面积60㎡

87700元

其他说明

本次招租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网络竞价所需的CA证书,费用自理,办理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厅03号窗口(国信CA)。

出租标的

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天元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天元房评咨字(2026)第0112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新沂市财政局

评估基准日

2026年6月29日

房屋出租

挂牌底价

人民币:捌万柒仟柒佰元整(¥87700.00)

特别事项

说明

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同时不得从事危险品和扰民的行业经营。

本次出租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意向承租方参加竞租。

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的部分或整体转租给他人。

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未现场踏勘视为认可房屋全部现状。

意向承租方应保证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因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出租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意向承租方还应承担给出租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租赁期间的房屋装修改造、水电、物业等费用;承租方自理。

租金交付方式为:按年支付,先付租金后使用。

租赁年限:自 2026 9  1 日起至 2027 8 31日止,租赁期限共计 1  年。

 

装修免租期:7天

合同签订:承租方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出租方负责解释。

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意向承租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承租方承诺的事项。

其他说明

一、意向承租方须报送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授权经办人授权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自然人须本人报名,应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程序:
(一)意向承租方应于2026年8月12日16时前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电子竞价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并在报名截止前提出竞拍申请,缴纳保证金、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定于2026年8月13日10时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电子竞价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

http://221.229.211.52:800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竞价,意向承租方登录平台后,方可参与竞价。本次竞价自由报价时长30分钟,自由竞价结束后进入竞价延时阶段,延时时长5分钟,报价截止前5分钟内若有新报价,系统自动延时5分钟,延时不限次数;竞价结束后成交结果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平台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正式确定承租方。

(三)竞买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本项目的竞买保证金为评估底价的10%。意向承租方未成交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价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当日)全额原路退还,并计付资金存放期间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2.保证金须缴纳至以下指定账户:

名: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江苏银行新沂支行           

 号:  60290188000207585-0011147   

缴款备注统一格式:项目编号2026072914+本人/单位名称+竞买保证金

3.缴纳要求:为避免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金纠纷,企业:必须从单位基本存款对公账户转出;自然人:必须以本人实名银行卡转出。

(四)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最终成交价首年租金的10%。承租方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足额缴清全部履约保证金;若逾期未足额缴纳,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重新组织竞价。租赁期满且承租方无违约行为的,出租方在7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原路退还,并计付资金存放期间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2.保证金须缴纳至以下指定账户:

名:新沂市财政局

开户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沂市市府路支行

 号:  100 273 163 510 010 002                     

缴款备注统一格式:标的+本人/单位名称+履约保证金

3.缴纳要求:为避免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金纠纷,企业:必须从单位基本存款对公账户转出;自然人:必须以本人实名银行卡转出。

(五)服务费

由承租方承担本次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以首年成交租金为计费基数,按照不高于《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规定标准计取。
 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当日)原路退还,并计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已成交承租方的全额竞买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原路退还。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新沂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丁子野

联系电话

177****7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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