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经开区环卫一体化--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李东分拣中心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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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江苏科维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发布其他「常州经开区环卫一体化--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李东分拣中心施工总承包)」;预算金额为 562.51 万元;投标截止为 2026-08-20 09:30。

所属地区 常州市市本级
交易类别 工程建设
公告类型 其他
参考分类 正式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
预算金额 562.51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 江苏科维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常州天弘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 常州经济开发区丁堰街道环卫路(原李东中转站地块,毗邻新河区域)
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自2023年7月29日以来承担过单份合同工程造价350万元及以上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业建筑(居住建筑除外)类似工程业绩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常州经开区环卫一体化--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李东分拣中心施工总承包)」的投标截止为 2026-08-20 09:3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562.51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江苏科维生态环境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常州天弘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参与投标需要什么资质?

公告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详细条件见公告原文。

这条公告可以直接投标吗?

可以。该文书为「正式交易公告」,可按公告要求参与投标。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3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8-20 09:30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
562.51 万元
资质要求
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自2023年7月29日以来承担过单份合同工程造价350万元及以上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业建筑(居住建筑除外)类似工程业绩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中小企业政策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江苏科维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唐先生
招标人电话
051****9819
代理机构
常州天弘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杭雪梅
代理机构电话
180****1018
基础信息 6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常州经开区环卫一体化--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
标段编号
A320405183900009700100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地点
常州经济开发区丁堰街道环卫路(原李东中转站地块,毗邻新河区域)
标的类型
建筑工程施工
标的面积
4764㎡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公告原文

常州经开区环卫一体化--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项目名称)常州经开区环卫一体化--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李东分拣中心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A32040518390000970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州经开区环卫一体化--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的批复,编号为:常经数备2026〕353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江苏科维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苏科维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 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 其他国有:0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常州经开区环卫一体化--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李东分拣中心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常州天弘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常州经开区环卫一体化--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李东分拣中心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常州经济开发区丁堰街道环卫路(原李东中转站地块,毗邻新河区域)

2.3 建设内容:本项目依托丁堰街道环卫路现有存量场地4764㎡,改造分拣车间1096㎡,同时利用原有老旧建筑690㎡,拟建设控制中心,项目包含拆除工程、室外配套、智能化分拣配套设备及智慧运营平台建设。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562.51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 100 日历天开工日期:2026915日,竣工日期:20261224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提供2023年 7 月29 日以来承担过单份合同工程造价350万元及以上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业建筑(居住建筑除外)类似工程业绩[分类标准GB/T50841-2013《建筑工程分类标准》执行]。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

2合同;

3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四方签字及盖章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无监理单位则提供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三方签字及盖章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4、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所载日期为准;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或合同(如为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体化)业绩的,工程造价须扣除设计费用)所载为准,若金额不一致,则以其中最小的为准工程类型以可说明项目使用性质的“立项批文”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载内容为准。

3.4.2自2024729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5729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7  29  /  / 分至 2026  8   209 30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 7.0”(网址:http://gc.cz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8  20  9  30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051****8123。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江苏科维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常州市东方东路168号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051****9819

传真:  /                               

邮编:213100 

电子邮箱:109208134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常州天弘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常州市钟楼区陈渡码头创意园23栋2楼

联系人:杭雪梅

电话:180****1018

传真:/

邮编:213100

电子邮箱:1174042532@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地址:常州市东方东路168 号。

联系电话:051****3693

10.3异议渠道

招标人异议联系电话:051****9819  异议联系地址:常州市东方东路168号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电话:180****1018 异议联系地址:常州市钟楼区陈渡码头创意园23栋2楼   

异议邮箱:1174042532@qq.com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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