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浦区农村供水提升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清江浦区农村供水提升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江浦区农村供水提升改造项目已由 淮安市清江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清江浦区农村供水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清发改复〔2026〕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淮安市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含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清江浦区农村供水提升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淮安万顺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涉农镇街城南街道、盐河街道、武墩街道、黄码镇、和平镇。
2.1.2建设规模:项目拟对约923.85km供水管网进行改造新建,对约466.15km供水管网进行增压净化提标;更换水表约23559个,配套阀门、井室、增压站、二次供水等附属设施进行提标更新,配备分区计量水表及在线监测等设备,实现专业化、集约化水务运营管理。
2.1.3合同估算价: 13027.44万元;其中设计费的最高投标限价为246.67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含设备购置费)的最高投标限价为12242.32万元,预备费为538.45万元(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不得改变预备费及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4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经发包人批准并由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其中:
(1)设计工期要求:40日历天;
(2)采购、施工工期要求:380日历天。
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6 年9月1日,施工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10月10日,
工程计划完工日期:2027 年10月31日
2.1.5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现行《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的深度,设计方案必须满足建设单位的决策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设计成果须通过图审部门批准,确保符合工程建设审批流程要求。
(2)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注:投标文件制作说明,因招标文件关于质量要求的内容较多,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及投标函附录等制作中的工程质量只需填入“工程质量符合招标文件标准”。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本次工程的勘察并出具地勘报告、地形图修测及重要节点物探、施工图设计、所有专业工程的二次深化设计、项目实施各阶段与设计相关的服务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设计变更;
(2)采购: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需要的材料设备、工器具等采购,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产品;
(3)施工: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完成工程验收(含所有专项验收)及竣工备案工作,完成项目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中标人负责完成包含但不限于上述部分的EPC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责任期内的保修养护和竣工管网测绘成果提交等全部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及第七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其他要求: / 。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②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③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 2023年 07 月 01 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7800万元及以上的给排水管网工程(给水或排水管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7800万元及以上的给排水管网工程(给水或排水管网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7800万元及以上的给排水管网工程(给水或排水管网工程)施工业绩 。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3年07月 01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7800万元及以上的给排水管网工程(给水或排水管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7800万元及以上的给排水管网工程(给水或排水管网工程)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若该业绩为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全过程咨询合同中的设计业绩,本招标项目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全过程咨询合同中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且提供证明材料)。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7800万元及以上的给排水管网工程(给水或排水管网工程)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若该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业绩,施工业绩部分金额需满足在7800万元及以上,本招标项目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该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且提供证明材料)。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承担过单项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7800万元及以上的给排水管网工程(给水或排水管网工程)监理业绩,且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若该业绩为全过程咨询合同中的监理业绩,本招标项目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该全过程咨询合同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且提供证明材料)。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 2024 年 07月 01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 2025 年 07月 01 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 年 月 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4)其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建筑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2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40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多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计划表中明确。
3.9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0自2024年07月0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行政处罚公示”等任意一个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查询。)
3.11委托代理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投标时委托代理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6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注:若委托代理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12在资格审查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通过“信用中国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3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3.14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拟派
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施工单位正式员工,设计负责人
必须是设计单位正式员工。
4. 资格审查办法
初步评审 | |||
2.2.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并提供诚信库链接。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并提供诚信库链接。 | ||
资质等级 | a.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并提供诚信库链接。 |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②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③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在官方网站下载并打印(彩色)电子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申请单位。 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并提供诚信库链接。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其他要求 | 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设计及施工负责人 | 1.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2.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并提供诚信库链接。 (2)满足条件“a、b”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业绩要求 | (1)投标人:自 2023 年 07 月 01 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7800万元及以上的给排水管网工程(给水或排水管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7800万元及以上的给排水管网工程(给水或排水管网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7800万元及以上的给排水管网工程(给水或排水管网工程)施工业绩 。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3年07月 01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7800万元及以上的给排水管网工程(给水或排水管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7800万元及以上的给排水管网工程(给水或排水管网工程)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若该业绩为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全过程咨询合同中的设计业绩,本招标项目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全过程咨询合同中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且提供证明材料)。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7800万元及以上的给排水管网工程(给水或排水管网工程)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若该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业绩,施工业绩部分金额需满足在7800万元及以上,本招标项目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该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且提供证明材料)。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承担过单项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7800万元及以上的给排水管网工程(给水或排水管网工程)监理业绩,且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若该业绩为全过程咨询合同中的监理业绩,本招标项目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该全过程咨询合同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且提供证明材料)。 注:(1)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三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单项合同额即可,若资料中未体现金额的,以工程项目总投资〈或建安费〉为准,如果以上资料载明的数据不一致时,以数据低的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的日期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签署日期的不予认可。 (3)设计业绩、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两种资料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载明的为准(若合同中未体现金额的,以工程项目总投资〈或建安费〉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4)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齐全。 (5)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备案(对于有些区域,中标通知书不实行备案制,还需另提供政府性网站该项目的中标公告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6)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招标所需相关数据和内容 (包括合同金额及工程施工内容等) ,证明材料无法识别不予认可。 (7)总承包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8)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并提供诚信库链接,否则不予认可。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提供承诺书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入网站查询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及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 ||
其他要求 | 1、自2024年07月0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2025年07月0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提供承诺书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自2024年07月 0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 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行政处罚公示”等任意一个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 提供承诺书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 | 提供与企业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章2026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并提供诚信库链接。 | ||
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在资格审查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通过“信用中国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
2.2.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5.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1分 投标人业绩: 1 分 项目管理机构: 2分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是 □否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 86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95%。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A。 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 下浮率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 本工程下浮率K值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 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 ;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K值为: ; 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 97%~93% ,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 95%~90%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93%~88%,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92%~85%,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 阶段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在 阶段抽取。 分类取值范围下浮系数K95%、95.5%、96%、96.5%、97%、97.5%、98%下浮率Δ房屋建筑工程6%、7%、8%、9%、10%、11%、12%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8%、9%、10%、11%、12%、13%、14%、15%机电安装工程9%、10%、11%、12%、13%、14%、15%、16%市政工程12%、13%、14%、15%、16%、17%、18%、19%、20%绿化工程17%、18%、19%、20%、21%、22%、23%、24%、25%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 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3.4(1)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1分。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页,每超过1页的,扣 分。 (注: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 ||||
评分因素 | 页数要求 | 分值 | ||||
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不超过5页 | 1分 | ||||
2.设计管理方案:(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 不超过20页 | 2分 | ||||
3.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不超过10页 | 1分 | ||||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不超过10页 | 1分 | ||||
5.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不超过28页 | 1分 | ||||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不超过12页 | 1分 | ||||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 不超过10页 | 1分 | ||||
8.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不超过5页 | 1分 | ||||
9.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采用书面暗标形式):(1)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于2026年08月27日14: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门口进行集合并签到,若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辩或未递交身份证原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项目负责人答辩。 (2)评标委员会应结合工程施工技术特点,拟定两个题目,每题1分,根据项目负责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答辩采用统一的A4纸,现场统一发放,具体答辩开始时间现场另行确定。 | 2分 | |||||
2.3.4(2)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类似业绩
| 投标人自 2023年07月0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7800万元及以上的给排水管网工程(给水或排水管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每有1个加 0.5分,最多评 2个业绩,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 0.7。 注: 1.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2.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业绩加分。 3.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三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单项合同额即可,若资料中未体现金额的,以工程项目总投资〈或建安费〉为准,如果以上资料载明的数据不一致时,以数据低的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的日期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签署日期的不予认可。 4.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两种资料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载明的为准(若合同中未体现金额的,以工程项目总投资〈或建安费〉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5.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备案(对于有些区域,中标通知书不实行备案制,还需另提供政府性网站该项目的中标公告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6.本项目要求的“给排水管网工程(给水或排水管网工程)”业绩,不仅限于独立实施的单一给排水管网工程(给水或排水管网工程)。若所提供业绩为工程里包含给排水管网工程(给水或排水管网工程)且规模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也予以认可。如上述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无法证明其规模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还须提供所投业绩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7.资格评审业绩不得作为加分业绩,投标人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重复加分。 | 1分 | ||
2.3.4(3) | 工程总承包报价 | 投标报价评审(84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标过程中,评分的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均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且进入第二轮评审(≤7家)的投标文件。 | 84分 | ||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1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0.5分)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0.5分) | 2分 | ||||
2.3.4(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1.总承包项目经理(0.2分):具备工程类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0.2分。 2.技术负责人(0.4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证书的,有一个证书得0.1分,最高得0.3分;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1分,本项最高得0.4分。 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0.3分):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的,有一个证书得0.1分,最高得0.2分;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1分。本项最高得0.3分。 4.安全专业负责人(0.3分):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得 0.1分;具备工程类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0.2分,本项最高得0.3分。 5.结构专业负责人(0.8分):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的,有一个证书得0.2分,最高得0.6分;具备工程类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0.2分,本项最高得0.8分。 注: 1.项目组成员不得兼任。 2. 所有涉及到职称证书的均是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授权相关部门或单位颁发的相关职称,否则不予认可。正高级职称包含研究员级和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3.相关人员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职称评审表或毕业证书、社保部门出具的2026年01月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等涉及的所有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4.以上人员均由牵头单位提供。 | 2分 | |||
评标的其他要求 | ||||||
4 | 评标程序 | 第一阶段:先评审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合格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以及工程业绩进行评审,根据“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得分从高到低取7名进入第二阶段。进入本轮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得分相同的,以“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得分高的排序在前;“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得分也相同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名次优先者。第一阶段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评审。 若经过二阶段评标后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但不少于3名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 ||||
4.1.3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 |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名前 7 名。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定标程序 |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 审 标 准 | ||||
5.1.1 | 定标委员会人数 | 5 人 | ||||
5.2.1 | 定标标准 | 招标人在评标的评审因素基础上,根据项目类型特点和自身实际需要,选择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考察情况(招标人根据需要)等作为定标因素: a.企业实力包括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过往业绩 (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 等方面。 b.企业信誉包括获得各种荣誉,同时应重点关注近几年的不良信息,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各种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建设单位对其的不良行为记录其他失信记录。 c.拟派团队履约能力与水平考核方式,考察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d.投标人针对本工程拟投入的自有设备:提供设备明细、照片及购置发票。 以上要求作为定标的部分主要指标,投标人在定标文件中按以上要求提供。 注:上述证明材料需单独编制成“定标材料”,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材料”中,如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将“定标材料”上传至“其他材料”中,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定标会开始时,招标人将证明材料移交定标委员会。 | ||||
5.3.1 | 定标方法 | ☑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 ||||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 07 月 24 日 9 时 00 分至2026年 08 月 25 日 23 时59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建设工程-投标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08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其他要求
请投标人提前注册、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址:
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可点击登录页面下方“用户手册 ”查看操作指南(咨询电话:025****8675)。投标文件中需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获取的材料,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链接,信息库中的资料需信息完整、清晰、有效。未按要求从信息库中获取的材料,在评标时该材料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一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通源路9号
联系人:孙主任 189****8992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万顺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淮阴区淮海北路668号曼度广场B座7楼
联系人:葛先生 158****6668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淮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7080、83668315、83638306
10.3异议渠道
通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提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