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力管网华高新专线管道工程(项目名称)热力管网华高新专线管道工程监理(华城路路南-明湖路、华业路)【桩号1001a-桩号3213】(标段名称)
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B3204821839000128002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热力管网华高新专线管道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为:坛发改备【2026】77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常州市金坛热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热力管网华高新专线管道工程监理(华城路路南-明湖路、华业路)【桩号1001a-桩号3213】 (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常州名源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热力管网华高新专线管道工程监理(华城路路南-明湖路、华业路)【桩号1001a-桩号3213】。
2.2 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自大唐热电东侧沿南店河东侧向南敷设至良常路,向东沿夏溪河南岸敷设至复兴路,维续沿复兴路向南,终点至金龙大道(X308)北大沟南侧。自加怡热电沿电厂路南侧向南转至东村西路,沿东村西路南侧向东,穿越东方大桥(金湖北路)沿连珠水范南侧围墙外架空敷设至南店河旁。
2.3 工程类型:市政公用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1、蒸汽管道起点自大唐热电东侧引出DN700主蒸汽管道,沿南店河东侧向南敷设至蒸汽分配站继续向南至良常路,向东沿夏溪河南岸敷设至复兴路,继续沿复兴路向南,终点至金龙大道(X308)北大沟南侧,根据华高新企业用热需求由DN500和DN350蒸汽管道为企业供汽,管道敷设全长约13.2km。2、蒸汽管道起点自加怡热电引出DN800主蒸汽管道,沿电厂路南侧向南转至东村西路,沿东村西路南侧向东,穿越东方大桥(金湖北路)沿连珠水苑南侧围墙外架空敷设至南店河旁,管道敷设全长约3km,新建蒸汽分配站约200㎡。3、全线建设DN800、DN700、DN500、DN350蒸汽管道约16.2km,设计压力1.6MPa,设计温度350℃。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49万元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热力管网华高新专线管道工程监理(华城路路南-明湖路、华业路)【桩号1001a-桩号3213】,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范围内的施工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2)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3)施工组织协调;(4)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和相关专业技术咨询服务;(5)配合建设单位办理相关前期及竣工手续(包括结算审计)等服务。
2.7 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
□3.4.2其他: /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 年07月 23 日 / 时 / 分至 2026 年 08月 11日 09 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 7.0(网址:http://gc.cz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11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051****8123。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建设工程 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常州市金坛热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常州名源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华城中路168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金坛区金沙科技金融中心B幢第12层1202
联系人: 周平 联系人:何敏
电话: 177****1883 电话: 180****2560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李仲贤
邮编: 213200 传真: /
电子邮箱:876941660@qq.com 邮编:213200
电子邮箱:806220138@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常州市金坛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51****3528
10.3异议渠道
(1)建设方名称:常州市金坛热力有限公司
(2)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华城中路168号
(3)电话:177****188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