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东路综合更新及内涝提升工程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镇江市城市干道工程建设办公室 的正东路综合更新及内涝提升工程招标已由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统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镇江市创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镇江市京口区
2.项目规模:正东路综合更新及内涝提升工程设计招标(设计专业包括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设施工程、路灯工程、景观工程等)。设计费控制价262.327万元。
3.工期要求:工期40日历天,具体根据各单项工程的规模,按照招标人要求,合理安排设计人员,及时完成设计任务并服务到位。
4.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建设规范标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国家、地方的现行设计规范、标准等要求,达到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深度(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5年版),且不得分包,并同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四、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等。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 拟选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投标人提供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一个月2026年6月份(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社保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 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中标单位不支付方案设计补偿;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8)招标人有权利对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中标单位有义务配合招标人修改实施。
4.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万元 ;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七、评标办法
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分值10分,技术方案70分,企业实力和业绩20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合格标书中各项分值相加分值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若最高分值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投标人时,投标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报价相同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
评标细则:
(1)投标报价(10分)
本项目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对招标范围内的工程设计部分进行报价,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 项 | 评分细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 (1) | 投标报价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262.327 万元。如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缺乏诚意竞争,做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对招标范围内的勘察测量及工程设计部分进行报价,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基础上每下浮1%,得0.5分,满分10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10 |
(2)技术方案70分
| 项目 | 评分细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
| 技术标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及总体思路(33分) | 1.项目地区相关上位规划解读(0-2分); 2.对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建设条件的认识,并且符合实际情况(0-1分)。 | 3 | |
| 充分进行现状调研,全面征求沿线单位、居民等需求与建议,形成调研结论报告(0-2分) | 2 | |||
| 1.对现状道路路况进行调查及检测并形成结论建议(0-2分); 2.对现状雨污水管网进行调查及检测并形成结论建议(0-2分)。 | 4 | |||
| 调查分析项目所需改造范围现状土地性质,成果包括不限于项目所需用地面积、用地类型、所属产权统计表格(0-3分)。 | 3 | |||
| 1.分析项目建设历史脉络、深挖沿线及街巷历史典故(0-1分); 2.识别项目特征(0-1分); 3.研判现状问题(0-1分); 4.提出综合更新思路(0-1分); 5.明确道路更新原则与目标(0-1分)。 | 5 | |||
| 1.分析项目区域路网交通规划(0-1分); 2.交通流量调查及预测(0-1分); 3.梳理总结项目现状动态、静态交通问题(0-1分); 4.统筹路内、外空间资源,进行交通优化(0-2分); 5.增加停车供给(0-1分)。 | 6 | |||
| 1.分析项目现状的市政配套综合管网情况(0-1分); 2.结合现状使用情况分别得出综合管网的主要问题(0-1分),并提出改造总体方案(0-2分)。 | 4 | |||
| 1.分析项目所在区域雨水排涝系统的主要问题(0-2分); 2.结合现状现状周边用地条件、水系条件、管网情况提出道路内涝防治能力提升整体方案(0-3分)。 | 5 | |||
| 针对本工程特点及重点、实施难度等进行准确、有针对性的描述(0-1分)。 | 1 | |||
| 技术方案(36分) | 道路工程 | 1.至少包括道路线形方案(含平面、纵断面、横断面、交叉口渠化等)(0-4分); 2.路基路面方案(0-1分); 3.附属设施(含公交站台、无障碍设施等)方案(0-1分)。 | 6 | |
| 雨水工程 | 1.至少包括雨水系统设计方案及排涝管道方案比选(0-3分); 2.明确雨水管所属排水分区及排涝分区、雨水管道排向、管径、管材、排涝管附属设施工艺设计等(0-3分)。 | 6 | ||
| 污水工程 | 1.至少包括污水系统排向方案比选(0-3分); 2.明确污水管道服务范围、管径、管材、截流设施做法(0-2分)。 | 5 | ||
| 交通工程 | 1.至少包括交叉口渠化方案、交通标志方案、交通标线方案、信号灯及监控系统方案,同时要考虑“多杆合一”技术的应用(0-3分);2.要求以项目为中心结合现状各类条件着重分析施工期交通组织出行方案(0-4分)。 | 7 | ||
| 路灯照明 | 至少包括灯杆布置原则、箱变布置原则、路灯布置方式等(0-2分)。 | 2 | ||
| 景观绿化 | 1.至少包括符合项目特性的设计定位、设计重点等(0-1分); 2.设计方案至少包括步行空间设计(0-2分)、其他专项设计(0-2分)、沿线重要节点设计(0-3分)。 各设计要求表达(不限于彩色平面图、鸟瞰效果图、重要节点效果图)。 | 8 | ||
|
| 管线规划 | 明确管线断面方案;各管线与相交道路既有综合管线系统的衔接要满足当地规划部门的技术要求(0-2分)。 | 2 | |
| 设计服务质量承诺 | 1.参加本项目的设计人员构成及人数符合相关要求,人员组织完善,质量体系健全。 2.满足工期要求,进度安排合理。 3.设计变更时间承诺、联系单出具、设计技术指导等设计保证措施有力。工程实施过程中若有疑问必须保证2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解答。 | 1 | ||
| 注:(1)技术方案由评委独立打分,各项评审要点由评委酌情打分。(2)技术方案得分将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总分中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取平均值(若出现小数点则通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作为最终得分。技术部分除有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70%。 | ||||
(3)企业实力和业绩(20分)
|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
| 项目组织机构 | 机构与人员配备 | 1.除项目负责人外,团队中配备的成员满足如下条件的: (1)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有一个得1分,同时具有副高级职称的,有一个得0.5分。本条限评3人,最高得3分; (2)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有一个得1分,同时具有副高级职称的,有一个得0.5分。本条限评2人,最高得2分; (3)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有一个得1分,同时具有副高级职称的,有一个得0.5分,本条限评2人,最高得2分; (4)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有一个得1分,同时具有副高级职称的,有一个得0.5分。本条限评2人,最高得2分; (5)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得1分,同时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得0.5分,本条限评1人,最高得1分。 (注:本项满分10分,以上人员同一人不得累计得分,提供相关人员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近一个月(2026年6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 | 10 |
| 管理体系 | 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本条满分1分。(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 1 | |
| 企业实力 | 近五年(2021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起草或主编过与城市更新可持续发展相关的国家标准、规范或规程的,得2分。本条满分2分。 (注:时间以实施日期为准。须提供相关标准、规范或规程的封面和带有编写单位的页面。) | 2 | |
| 企业业绩 | 近五年(2021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城市道路工程设计业绩,且单个工程设计费200万元以上的,得2分,本条满分2分。 (注:需同时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时间、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上述资料须反映本次评审所需的项目特征和要素,否则不得分。) | 2 | |
| 企业获奖 | 近五年(2021年7月1日)以来,获得过省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的,得3分,获得过省优秀工程设计二等奖的,得2分。本条限评1个,最高得3分。 (注:需提供获奖奖状原件扫描件,获奖时间以奖状上的颁发时间为准。) | 3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近五年(2021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城市道路工程设计业绩,且单个工程设计费200万元以上的,得2分,本条满分2分。(注:需同时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时间、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上述资料须反映本次评审所需的项目特征和要素,否则不得分。) 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 | 2 | |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07月23日00:00至2026年07月29日24:00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s://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支付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 105元(含手续费5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九、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12日09时30分(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十、其他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对于国有投资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答辩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3.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25〕12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项目招标的公告和公示同时在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和公示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十二、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镇江市城市干道工程建设办公室
地址:镇江市北府路150号
联系人:蒋工
电话:159****5898
名称:镇江市创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镇江市京口区东吴路107-3号
联系人:夏琨
电话:18352859398
十三、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 051****8969/88058970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镇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1****2867 /85026045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051****8960/88058979
技术支持:
网上招投标系统: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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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1****8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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