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丹徒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司法办案专区建设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快速结论: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更正公告「丹徒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司法办案专区建设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 所属地区 |
镇江市丹徒区 |
| 交易类别 |
政府采购 |
|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 发布时间 |
|
| 招标人/采购人 |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 |
| 代理机构 |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基础信息
2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丹徒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司法办案专区建设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JSZC-321112-LXDL-C2026-0013
其他
2 项 · 点击展开
终止原因
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写明"无偏离"材料影响了磋商小组的评审结果,导致采购结果不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有关规定做废标处理。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2026-07-21
丹徒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司法办案专区建设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1112-LXDL-C2026-00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丹徒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司法办案专区建设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05-2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收到镇江市丹徒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举报核查处理决定书,经丹徒区财政局立案调查,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写明“无偏离”材料影响了磋商小组的评审结果,进而导致采购结果不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有关规定,丹徒区财政局对本项目做废标处理。
更正日期:2026-07-2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地址:丹徒新区龙山路132号
联系人:吴伟斌
联系电话:183****37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镇江市京口区焦山路95号合山居清河路门面房4幢103
联系人:朱海珍
联系电话:180****0350
3.项目联系方式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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