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南京市质检院试剂耗材(三)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2026年南京市质检院试剂耗材(三)采购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发布招标公告「2026年南京市质检院试剂耗材(三)采购公告」;预算金额为 300.00 万元;投标截止为 2026-08-10 14:00。

所属地区 南京市市本级
交易类别 政府采购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300.00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 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
代理机构 南京小旸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 南京市
资质等级 采购包1:须具有普通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或提供具有同等资质的与合法正规物流运输公司签订的具有特种气体道路运输合同,相关服务人员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采购包3: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第二三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相关服务人员须具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采购包2部分货物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提供所投进口产品制造商的有效授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客观度 50/100)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6年南京市质检院试剂耗材(三)采购公告」的投标截止为 2026-08-10 14:0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300.00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代理机构为南京小旸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参与投标需要什么资质?

公告要求:采购包1:须具有普通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或提供具有同等资质的与合法正规物流运输公司签订的具有特种气体道路运输合同,相关服务人员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采购包3: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第二三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相关服务人员须具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采购包2部分货物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提供所投进口产品制造商的有效授权,详细条件见公告原文。

评标方式分析

基于公告原文 LLM 提取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客观度评分
50 / 100
分类
价格-技术均衡
价格与专家评分共同决定
含专家主观评分:
原文摘录: 评审时按照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的顺序进行评审……已被确定为……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拟中标人,则不得再参加后续采购包的评审,以此规则和顺序依次类推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4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8-10 14:00
开标时间
2026-08-10 14:00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
300.00 万元
资质要求
资质等级
采购包1:须具有普通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或提供具有同等资质的与合法正规物流运输公司签订的具有特种气体道路运输合同,相关服务人员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采购包3: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第二三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相关服务人员须具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采购包2部分货物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提供所投进口产品制造商的有效授权
信用等级要求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中小企业政策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
招标人联系人
江老师
招标人电话
025****3826
招标人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3号
代理机构
南京小旸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吉工
代理机构电话
025****3631
基础信息 5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2026年南京市质检院试剂耗材(三)
项目编号
JSZC-320100-NJXY-G2026-003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项目地点
南京市
技术与质量 1 项 · 点击展开
工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公告原文

项目概况

2026年南京市质检院试剂耗材(三) JSZC-320100-NJXY-G2026-003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8-10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NJXY-G2026-0032

项目名称:2026年南京市质检院试剂耗材(三)

预算金额:300.000000万元(采购包1:100.000000万元;采购包2:100.000000万元;采购包3: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详见《采购清单》

采购需求:

1.采购需求:采购人因工作需要,需要采购一批试剂耗材。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本招标项目的最小招标单位为采购包,按每个采购包进行投标、评标。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未做特别标注或说明即适用所有采购包。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得兼中,至多中其中1个采购包。

1.1项目采购包明细(产品名称、技术参数、规格、数量等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采购包号

采购包名称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各采购包最高限价

采购包1

瓶装气体

1000000.00

725790.00

100%

1-投标优惠率)

采购包2

生物类检测试剂及试剂盒

1000000.00

管制类危险化学品

1000000.00

327397.80

说明:

①附件《采购清单》中的“预估数量”系采购人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的初步预估数,实际数量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据实结算。

附件《采购清单》中出现的品牌系采购人目前在用产品,非指定品牌,投标产品只需不低于在用产品的相关功能、性能、性状、质量标准、参数等产品特性即可。

③附件《采购清单》中出现的设备设施系采购人实验室目前在用设备设施,投标产品需与之匹配,保障设备设施正常运转与功能发挥。

④因苏采云平台在供应商登记获取采购文件处只支持登记后下载采购文件功能,不包含附件,采购文件的附件《采购清单》请办好登记手续后,从采购公告的附件中直接下载获取《采购清单》。

2.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3. 评审顺序

评审时按照采购包1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拟中标人,则不得再参加后续采购包的评审,以此规则和顺序依次类推。

已被确定为2026年南京市质检院试剂耗材(二)(JSZC-320100-NJXY-G2026-0022) 采购包4的中标供应商,可以参与本次投标,但不再参与评审。

4. 报价规则

本项目报价按每个采购包所列产品的参考单价为基准价,按基准单价的优惠率进行报价。供应商对每个采购包中涉及的所有货物报一个统一的优惠率作为投标报价,以百分比表示,设定(1-投标优惠率)的最高限价为100%,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中标后按基准价格乘以(1-优惠率)计算结算单价。本项目报价不合规者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招标文件的附件《采购清单》已尽可能罗列采购人实验室检测工作所需试剂耗材产品的采购包类别、名称、规格型号,但仍有可能无法穷尽一切,鉴于检验检测任务的不确定性和突发性,如实际履约过程中采购人所需的试剂耗材的名称或规格型号不在现有招标文件的附件《采购清单》内,可参考以下网站试剂耗材价格作为参考价,根据中标折扣率或优惠率结算:仪器信息网https://www.instrument.com.cn/、仪器学习网https://www.ewg1990.com/、喀斯玛https://qiagen.casmart.com.cn/、阿拉丁https://www.aladdin-e.com/,或其他采购人认可的综合网站、试剂耗材网站、政府平台网站、特殊试剂耗材或进口试剂耗材公司官网等渠道。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自然人投标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非独立法人独立参加投标需提供法人授权其独立参加投标并承诺承担全部责任与风险的授权书原件、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加盖CA电子公章)。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加盖CA电子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按要求提供承诺函)

4.本项目采购包2的部分货物接受供应商使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具体信息详见附件《采购清单》)(如使用,按要求提供承诺函)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按要求提供承诺函):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购包1的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普通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或提供具有同等资质的与合法正规物流运输公司签订的具有特种气体道路运输合同;相关服务人员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以上证书或资质缺一不可,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CA公章。

2.本项目采购包1至3共3个采购包的投标供应商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要求供应商具备相关资质或特定条件的,供应商须在供货时提供有效的具备相关资质或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供采购人核验(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电子CA公章)。

采购包2

1.采购包2的部分货物接受供应商使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投标供应商如使用进口产品投标,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提供所投进口产品制造商的有效授权(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电子CA公章)。

2.本项目采购包1至3共3个采购包的投标供应商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要求供应商具备相关资质或特定条件的,供应商须在供货时提供有效的具备相关资质或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供采购人核验(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电子CA公章)。

采购包3

1.采购包3的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第二三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相关服务人员须具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危险n">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8月07日23时59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查看公告附件链接的采购文件不代表参与投标,供应商须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苏采云”→点击“用户注册”→“新CA办理指南” →获取CA后绑定、登录系统→“项目参与”→“可参与项目”→“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正式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文件后缀名为“.kedt”)。详细步骤请查看并以《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为准。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8-10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文件中标★部分为实质性投标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投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成交后的投标产品(包含相应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如专利权、版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权利)的主张或起诉。一旦出现被主张或认定侵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带来的全部最终不利后果。

3. 本采购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②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③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④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⑤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等文件要求。

4.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招标,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及时进入苏采云系统予以登记确认。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公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3744025****3743)。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3号

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电话:025****38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小旸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大道2号邦宁科技园5层505

联系人:吉工

联系电话:025****36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吉工

电话:025****3631



附件:3-定稿-附件.采购清单20260720.xlsx
JSZC-320100-NJXY-G2026-0032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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