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城市绿化管理站2026批次镇江市市管绿地养护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1100-JSJW-G2026-003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镇江市城市绿化管理站2026批次镇江市市管绿地养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7-1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的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和标准中“8.商务和技术评估”做如下修改:(详细见附件)
(二)商务评估中的2.2、履约能力评价的“注:①供应商须根据上述要求提供业绩一览表、完整的合同、用户验收证明材料及发票扫描件。”修改为“注:①供应商须根据上述要求提供业绩一览表、完整的合同、用户验收证明材料(已完成项目提供用户验收证明材料、未完成项目提供用户对该项目养护服务质量评价的证明材料)、发票扫描件。”
2、原采购文件的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和标准中“8.商务和技术评估”做如下修改:(详细见附件)
(二)商务评估中的2.5、投入绿地养护施工机械设备评价的“2.5.1投标企业拟投入的车辆(洒水车、垃圾清运卡车、巡视车、登高车、公路防撞缓冲车)数量和规格,不满足的,本项不得分;租赁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分(上述车辆有一项租赁即视为全部租赁);全部自有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见采购需求内容)的得9分。每拟增加一台自有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洒水车,得1分,最多得1分。每拟增加自有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自走式绿篱修剪车1台,得1分,最多得1分;此项最多得11分。注:须提供自有或拟租赁车辆的行驶证、购车发票、车辆(含车牌号)照片扫描件。租赁车辆须提供承诺函(设备数量、设备规格、设备类型、租赁时间均须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格式自拟)。自2026年9月1日起,在本市及其他城市使用备案未到期的作业车辆均不得用于本次投标。”修改为:“投标企业拟投入的车辆(洒水车、垃圾清运卡车、巡视车、登高车、公路防撞缓冲车)数量和规格,不满足的,本项不得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见采购需求内容)的得9分。每拟增加一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洒水车,得1分,最多得1分。每拟增加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自走式绿篱修剪车1台,得1分,最多得1分;此项最多得11分。注:除自走式绿篱修剪车外其他车辆须提供行驶证、购车发票、车辆(含车牌号)照片扫描件。自走式绿篱修剪车须提供购车发票、车辆照片扫描件。租赁车辆须提供承诺函(设备数量、设备规格、设备类型、租赁时间均须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格式自拟)。自2026年9月1日起,在本市及其他城市使用备案未到期的作业车辆均不得用于本次投标。”。
3、原采购文件的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和标准中“8.商务和技术评估”做如下修改:(详细见附件)
(二)商务评估中的2.5、投入绿地养护施工机械设备评价的“2.5.2根据提供的拟投入养护机械设备,具有打药机4台、绿篱机8个、割灌机8个、高枝剪8个、高枝锯8个、油锯8个、草坪修剪机4台、高压喷雾机2台、高枝油锯2个、地钻4个、草坪打孔机2个、树木扶正器1个,不满足此项不得分,租赁的得3分(上述机械设备有一项租赁即视为全部租赁),全部自有的且满足以上要求的得5分。注:须提供相关机械设备图片及发票扫描件,租赁设备须提供承诺函(设备数量、设备规格、设备类型、租赁时间均须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修改为:“2.5.2根据提供的拟投入养护机械设备,具有打药机4台、绿篱机8个、割灌机8个、高枝剪8个、高枝锯8个、油锯8个、草坪修剪机4台、高压喷雾机2台、高枝油锯2个、地钻4个、草坪打孔机2个、树木扶正器1个,不满足此项不得分,满足以上要求的得5分。注:须提供相关机械设备图片及发票扫描件,租赁设备须提供承诺函(设备数量、设备规格、设备类型、租赁时间均须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
4、原采购文件的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和标准商务评估中的2.4.2表格中竖排的“养护作业人员”表述修改为“绿化工人”。(详细见附件)
更正日期:2026-07-17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上述内容与首次公告和采购文件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更正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给各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采购包7、采购包8、采购包9、采购包10
单位名称:镇江市城市绿化管理站
单位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寿邱街8号3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1****09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常发广场 6 号楼 1115 室
联系人:潘工 钱工
联系电话:051****03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工 钱工
电话:051****0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