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交易】城南老影剧院拆除处置交易公告

招标公告 【产权交易】城南老影剧院拆除处置交易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办事处发布招标公告「【产权交易】城南老影剧院拆除处置交易公告」;最高限价为 9660;报名截止为 2026-07-30 17:30。

所属地区 泰州市市本级
交易类别 国有产权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报名截止
最高限价 9660
投标保证金 2800
招标人/采购人 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办事处
代理机构 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地点 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办事处公所桥路老城南影剧院
资质等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官方原文 http://ggzy.taizhou.gov.cn/jyxx/001006/001006001/20260716/990c8ddb-8c...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产权交易】城南老影剧院拆除处置交易公告」的报名截止为 2026-07-30 17:3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最高限价为 9660。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办事处,代理机构为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参与投标需要什么资质?

公告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详细条件见公告原文。

评标方式分析

基于公告原文 LLM 提取
评标方法
竞价
客观度评分
100 / 100
分类
价格主导
客观度高,人为干预空间小
含专家主观评分:
原文摘录: 公告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竞价幅度为1000元。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1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7-30 17:30
商务条款
最高限价(元)
9660
投标保证金(元)
2800
履约保证金(元)
20000
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收到《成交价格确认单》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付清所有款项
资质要求
资质等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办事处
招标人联系人
陆舒
招标人电话
180****0222
招标人地址
靖江市江东进路88号城南办事处
代理机构
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
叶恒毅
代理机构电话
052****2382
基础信息 4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城南老影剧院拆除处置
项目编号
32128201202607004
采购方式
挂牌转让(产权交易)
项目地点
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办事处公所桥路老城南影剧院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项目生命周期

32128201202607004
2026-07-16 17:30
【产权交易】城南老影剧院拆除处置交易公告 招标公告

公告原文

【产权交易】城南老影剧院拆除处置交易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6-07-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委托单位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办事处

项目名称

城南老影剧院拆除处置

项目编号

32128201202607004

转让方

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办事处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机构:靖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挂牌时间

起始时间:20267 16 1730

截止时间2026730 1730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公告发布终止。

标的预展

、预展期限(即为公告期)

、预展地点: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办事处公所桥路老城南影剧院

转让形式

、本次转让采取挂牌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

、公告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竞价幅度为1000元。

标的基本情况

、详情请与转让方联系(以现场勘察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自行担责);

、转让方应确保竞得人顺利提货,否则承担一切后果;

、转让方应确认除公告中所公布的情况,所处置资产再无其他权利瑕疵。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天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值

9660

特别事项说明

、转让方对公告内标的物相关数据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评估报告只作为参考,并不作为此次买卖的依据。

三、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察,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如实公布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五、经评估,标的物可回收材料价值为51100元,受让方须按照合同完成拆除、清运、安全防护等事项。

六、受让方须在签署合同当日缴纳20000元履约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保证金到账后合同生效。合同履行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退还保证金到受让方支付账户。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元)

966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成交确认

一、受让方收到《成交价格确认单》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付清所有款项。

二、受让方付清所有款项后,凭《成交通知书》与转让方进行交易签约。

三、合同签订将经转让方盖章确认的《成交通知书》及合同交至交易中心备案

若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相关款项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交易中心权没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交易活动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其他条件

保证金条款

一、保证金金额: 2800元。

二、缴纳期限:意向受让方须挂牌截止时间前,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三、注意事项:

1、单位须从其公司账户缴纳;注册时的银行卡必须和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卡是一致的

2、保证金须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3、保证金应于挂牌截止时间前到账,逾期未缴纳保证金或缴纳保证金不足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在汇款时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名称。

四、保证金处置:

1、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项目结束经转让方确认后,予以退回;无故放弃中标者,不予退还。

2、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渠道退还。

报名材料

一、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登录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taizhou.gov.cn)产权交易频道自行注册账号报名。

二、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产权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为经办人的可不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承诺函(详见公告底部,请自行下载,上传的承诺函内容及条款必须与本附件一致)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5、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上述材料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一次性上传齐全,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公告期满后,由转让方根据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竞价须知

一、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二、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交易中心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竞价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注意查看手机信息或自行登陆产权交易系统查看相关信息,不得相互串通报价、威胁他人等,否则取消竞价资格,没收保证金,作不良行为进行公示。

四、竞价地点: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时间内在交易平台上自行竞价(特殊项目另行通知)。

其他说明

、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意向受让方在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保证金的,即表示对标的状况无异议,同意本次公告要求。

、下列情况视同违约,其缴纳的保证金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

1、协议转让,受让方不能按交易公告约定条款履约的;

2、进入公开竞价程序最终成为受让方后,拒绝按交易公告约定条款履约的、拒绝签订合同的

3、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4、其他不遵守产权交易惯例的行为。

、按照苏价费【2023851号文收取交易服务费。

五、转让方和受让方自《成交通知书》签订次日起10日内向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若转让方交易服务费逾期未到账,本项目自行终止,相关法律责任由转让方承担;若受让方交易服务费逾期未到账,交易中心有权没收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须按时参加网络竞价。否则转让方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如意向受让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网络竞价或招标在竞价前向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并得到转让方的批准。

、一切违反本公告或对交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本中心有权对该行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各挂牌单位有权拒绝其报名,或报名视为不合格,并拒绝其参加竞价、拍卖、招标等。

、各意向受让方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均须遵守中心办公秩序,不得有吵闹、喧哗、拍案等不雅或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

九、交易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导致系统异常,不能正常进行竞价活动的,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十、因转让方出具书面材料终止(中止)项目的,系统当前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成交依据。由此造成当前最高报价人未能成交的,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其他特别情况,由中心会同相关批准部门、转让方协同处理。

转让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陆舒

联系电话

180****0222

联系地址

靖江市江东进路88城南办事处

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

叶恒毅

联系电话

052****2382

联系地址

靖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

051****8512/052****8618

报名端口

http://218.90.228.198:8082/CQTPBidder/memberLogin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51****8512、052****8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