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 2 艘新能源混合动力大马力消拖两用全回转拖轮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2艘新能源混合动力大马力消拖两用全回转拖轮项目已由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盐城港拖轮服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新建2艘新能源混合动力(直流母排+电池+发电机电力混合推进)大马力消拖两用全回转拖轮项目;本项目采用“交钥匙”工程的供货方式,由投标方负责该船舶的设计、向CCS申请图纸审查、制作、向CCS申请检验、设备购置安装、调试、下水、测试、发证、取得CCS船舶证书,直至招标方签发验收证书和最终交船。交船前对招标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设备操作演示、设备维修保养培训、设备故障排除培训及常规的操作培训,并提供备品、备件、工具、质保修理等全部相关工作。
建造(采购)范围均涵盖船体、舾装、舱室、轮机、电气及所有附属设施等船舶组成部分,内容包括图纸所包含的所有设备、材料,为完成船舶制造所必须的其他仪表、管件、辅材,必要的船上生活设施、设备、工器具、备品、备件等的生产设计、制造、采购、安装、试航、检验、送货;以及本文件合同条款所规定的证件办理、资料整理、培训、缺陷责任期维修等服务。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11400万元。
2.3项目地点:建造船厂码头
2.4工 期:18个月。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满足CCS规范要求及合格 标准。
2.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来(2021年1月1日至今,以交接议定书日期为准,下同),投标人至少具有2艘全回转拖轮船舶供货业绩。
3.1.3 信用和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投标前,应严格对照和评估自身符合以上信用或信誉要求的情况,如在投标后被查实存在不符合以上有关要求和违反信用承诺情形的,有关部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作为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进行处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后审),具体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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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50分 技术响应:20分 商务响应:20分 技术参数:10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技术参数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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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93%、94%、95%、96%、97% (开标时随机抽取)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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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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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1) |
投标报价 (50)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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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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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5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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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 |
技术响应 (20)分 |
建造方案、运输方案( 5 )分 |
根据投标人船舶制建造方案、运输方案的充实程度等方面进行评审;优秀得4-5分;良好得3-4分,一般得2-3分,以0.1分为1个打分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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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材料的来源情况( 5 )分 |
根据投标人船舶生产制造过程中主要设备、材料的来源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审;优秀得4-5分;良好得3-4分,一般得2-3分,以0.1分为1个打分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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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计划、质量控制方案及保证措施( 5 )分 |
根据投标人船舶制造主要节点进度计划、质量控制方案及保证措施等方面进行评审;优秀得4-5分;良好得3-4分,一般得2-3分,以0.1分为1个打分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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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5)分 |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及人员配置、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质保内容、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计划等情况进行评审。 售后服务优秀得4-5分;良好得3-4分,一般得2-3分,以0.1分为1个打分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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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3) |
商务响应 (20)分 |
综合实力( 5 )分 |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0.5分;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0.5分;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0.5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证书得0.5分;最多得2分。 2、投标人每有1个新能源电力推进拖轮相关专利得0.5分,最多得1分。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得0.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 4、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得0.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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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15)分 |
投标人企业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要求的得基本分7分;在此基础上,从第3艘全回转拖轮船舶供货业绩起算,2021年1月1日至今,每增加1艘电力推进串联增程式柴电混合新能源全回转拖轮或新能源纯电全回转拖轮的供货业绩加1分,最多加8分。 注:串联增程式柴电混合动力指:直流母排+电池+发电机电力混合推进;业绩数量以完工交付船舶数量计算,并提供合同、船舶入级证书和交船证明文件,单个合同包含多艘新能源纯电或串联增程式柴电混合动力全回转拖轮的,可分别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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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4) |
技术参数(10)分 |
技术参数(10)分 |
1、电池系统(3分) ①选用的电池系统具有由中国船级社(CCS)颁发的型式认可证书得1分; ②单包电量≥31kwh得1分,小于31kwh不得分; ③电芯充放电循环次数≥6000 次,得1分;4000次≤充放电循环次数<6000次,得0.5分,充放电循环次数<4000次,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动力电池厂家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2、主推进电机产品(2分) 投标人选用的主推进电机产品电机效率≥97.5%,得1分,95.5%≤电机效率<97.5%,得0.5分;电机效率<95.5%,不得分;电机谐波:THD<5%,且THDi<3%,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主推进电机产品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3、变频模块性能参数(2分) 根据投标人选用的直流配电板变频模块性能参数进行评分:转矩控制响应时间≤5毫秒,得1分,转矩控制响应时间>5毫秒,不得分。 变频模块配备进出线滤波器得1分;不配备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变频模块产品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4、舵桨品牌(1分) 根据投标人选用的舵桨品牌具备核心部件自研制造能力的,得1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船级社出具的认证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5、柴油发电机组(1分) 投标人选用的柴油发电机组满足中国C2排放标准,得1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柴油发电机组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6、短路保护动作时间(1分) 根据投标人选用的直流配电板固态断路器短路保护动作时间进行评分:短路保护动作时间≤50微秒,得1分;50微秒<短路保护动作时间≤100微秒,得0.5 分;短路保 护动作时间>100微秒,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固态断路器产品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5.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疑问、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移动或介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9时00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cggzy.jszwfw.gov.cn)发布。
9. 特别提醒
9.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数字开标大厅”(网址:https://ycggzy.jszwfw.gov.cn//open/#/login,以下简称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请登录: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中心--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网址:http://47.96.237.140:8088/#,并选择盐城地区);移动CA驱动、实体(介质)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9.3首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凭移动CA或介质CA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省主体管理平台)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后方可投标,系统登录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系统维护人员联系方式:025****8675。
9.4 在移动CA办理、APP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APP:400-658-787;苏招通APP:189****5322;苏e通APP:400****1010;标证通APP:400****0000;e签盾APP:400-0878-198;标必晟APP:025****5508;中标一证通APP:4000-921-999。
9.5 使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CFCA盐城专线:189****5322;江苏数科CA:051****3400。
9.6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051****3535或051****3538。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盐城港拖轮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051****5209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凌洲东路8号德汇商务大厦B座1217室
联 系 人:马工
电 话:051****5121
E-mail:11758000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