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东线门站至东益次高压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俄东线门站至东益次高压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已由 阜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关于中俄东线门站至东益次高压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阜政服投资[2026]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城发燃气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俄东线门站至东益次高压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阜宁县境内;
2.1.2建设规模:新建中俄东线阜宁门站至东益的次高压管道及配套工程,管线全长18km、设计压力1.6MPa、管径DN250;在已建中俄东线阜宁门站内增设计量换热调压加臭装置(门站工艺管道设计压力4.0MPa);在管道终点益林镇新建一座次高压调压计量柜;在已建阜宁调压站内增设加热设施,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1.3合同估算价:5201.65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按招标人要求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通过相关机构、专家及招标人审查,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注:本条款均为计划工期(日期),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中标人须无条件确保按规定和投标承诺的工期完成所有工作内容,确保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计划工期如下:
设计开工日期:2026 年8月25日(计划工期);施工开工日期:2026 年10月24日(计划工期);工程竣工日期:2027 年5月21日(计划工期)。
2.1.5质量要求:合格。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测量、勘察、设计等相关服务质均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同时设计文件确保通过图纸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审查通过)。设计方案必须经发包人认可,方可进入下一步深化设计阶段,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2)采购质量标准:合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地方规范标准,合格率达到100%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成 1 个标段。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工程总承包招标。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主要内容如下:
2.2.1 设计部分:
包含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测绘、工程物探、勘察、方案及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图审报审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变更均属于本设计范围,配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完成施工过程中的技术交底和现场指导、完成招标人交办的涉及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计咨询和服务工作,提交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招标人保留对设计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注:①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部分涵盖本项目所有相关的设计工作内容,凡符合项目功能需求和发包人要求中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②招标人保留对发包人要求和项目要求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突破现行方案总工程量的,招标人可选择另行招标,也可与工程总承包人签订补充协议。
2.2.2采购、施工部分:
设备采购、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俄东线阜宁门站至东益的次高压管道及配套工程,管线全长18km、设计压力1.6MPa、管径DN250;在已建中俄东线阜宁门站内增设计量换热调压加臭装置;在管道终点益林镇新建一座次高压调压计量柜;在已建阜宁调压站内增设加热设施及其配套工程。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检查、第三方检测(含无损检测等涉及本项目的所有检测)、调试、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投标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向招标人提供合格产品。项目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采购及施工内容、手续申报办理、清障扫线、地方协调、项目施工、地貌恢复、调试(含清管测径、试压、干燥、氮气置换等)、预验收、试运行(含系统联动调试、配合天然气置换等)、项目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图文件、结算、质量保修期内保修等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以上工作内容均包含在项目报价中。
2.2.3完成本项目内所有设计(含咨询服务)、设备采购(供货、保管)、地方矛盾及清障协调(不含临时用地征用或租用费用、青苗补偿款、地方矛盾协调过程中由第三方收取的协调服务费,其余投标人为解决地方矛盾及清障协调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许可申报办理、施工、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结算、维护保修等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
2.2.4其他:承包人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的基础上进行项目的详细勘察测量,方案及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开展物资采办和施工等工作,并确保管道和场站所具备的基本功能包括但不限于:阜宁门站新增设施须满足1.5×104Nm3/h的天然气输气能力,次高压调压计量柜须满足1.5×104Nm3/h的天然气输气能力;满足管输天然气过滤、调压、计量功能并通过验收,确保安全运行等。承包人的工作应满足合同的所有要求,包括虽非明确指明,但可以从合同内容中推断得出的所有工作内容、装置、设备、材料以及服务(但非本项目范围内的除外)。承包人应对其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担全部责任。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等状态)。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有效的: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1级和工业管道GC1级。
b.施工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有效的: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等级资质;② 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或压力管道安装)公用管道GB1级和工业管道GC1级。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其他要求:上述资质允许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具备住建部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专业)或住建部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如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的,应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c.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4业绩要求:
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 1 月1日以来(含当日,时间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管道压力≥1.6Mpa且单项合同额3500万元及以上的燃气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管道压力≥1.6Mpa且单项合同额3500万元(设计业绩单项合同金额指对应的建安造价或投资额)及以上的燃气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管道压力≥1.6Mpa且单项合同额3500万元及以上的燃气工程施工业绩;
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3.5投标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代理人、总承包项目经理从2026年 5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6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自2024年7月1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 2025年7月1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阜宁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不限区域),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9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 。
(详见附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16时00分至2026年8月18日09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1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其他要求
8.1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制作工具下载地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中心--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http://47.96.237.140:8088/#)。移动CA驱动、硬件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8.2“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https://ycggzy.jszwfw.gov.cn/open/#/login
8.3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
8.4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维护人员联系方式:025****8675
(2)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 广联达051****3535或051****3538
(3)使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CFCA盐城专线:189****5322 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盐城专线:051****3400
(4)在移动CA办理、登录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APP:400****7878 苏招通APP盐城专线:189****5322 苏e通APP:400-025-1010 新点标证通APP:400****000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cggzy.jszwfw.gov.cn)以及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综合交易平台(http://222.188.117.130:8002/home)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阜宁城发燃气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盐城市阜宁县向阳东路4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服务大厦20楼2007室
联系人:刘畅 联系人:陆冬冬
电话:157****9865 电话:183****6846
传真: / 项目负责人:陆冬冬
邮编:224400 传真: /
电子邮箱: 748687439@qq.com 邮编:224000
电子邮箱:664950513@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5—68691130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或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异议和投诉一体化接收处理平台(http://221.231.4.242:7020/)提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开评标)
评标办法前附表
综合评估法一:适用于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工程总承包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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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 审 因 素 |
评 审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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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办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确定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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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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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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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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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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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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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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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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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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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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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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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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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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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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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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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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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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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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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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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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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6 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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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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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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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编 列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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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 分 项目管理机构:3分 工程业绩:3 分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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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第二阶段评审入围投标单位确定后,后续评审过程中因否决投标、投诉、质疑等造成入围数量不足的,不再替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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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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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 分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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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1.2方案设计文件(35分) |
1.设计说明(7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各专业设计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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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方案(15分) |
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 2.专业工程设计方案。 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 4.环境影响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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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计深度(5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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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分) |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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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经济分析(5分) |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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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文件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 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设计文件各评审要点须明确满分分值,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评审点得分最低得分一般不得小于设定分值的 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 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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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52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0分) |
□方法一: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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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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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 本评标办法中评标价均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剔除不可竞争部分”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条明确的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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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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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计管理方案(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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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管理方案(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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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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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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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建议每个评审要点不超过20页,每超过1页扣除0.01分,扣完即止。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得分低于70%的,评委应文字说明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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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项目管理机构(3分)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副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3分;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6分; (2)燃气设计专业负责人:具有燃气专业副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3分;具有燃气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6分; (3)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电气专业副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3分;具有电气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6分; (4)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副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3分;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6分; (5)焊接专业负责人:具有焊接技术专业副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3分;具有焊接技术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6分。 注:①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需再提供相关专业的学历证书。 ②同一人员只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③投标人须保证上述加分人员均为本单位(或联合体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 2026 年5月(含)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含)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④以上所有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如有)、社保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需从省主体管理平台中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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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5) |
工程业绩(3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含当日,时间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管道压力≥1.6Mpa 且单项合同额3500万元及以上的燃气工程业绩,且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 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每提供1个加0.5分,本项最多评 2个业绩,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具体业绩类型按下列计分方式计分),设计业绩单项合同金额指对应的建安造价或投资额。 注:(1)投标人资格审查提供的业绩不参与本项计分。(2)参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加分的业绩,不参与本项计分;(3)投标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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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2分)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含当日,时间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管道压力≥1.6Mpa 且单项合同额3500万元及以上的燃气工程业绩,且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 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每提供1个加2分,本项最多评 1个业绩,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具体业绩类型按下列计分方式计分),设计业绩单项合同金额指对应的建安造价或投资额。 注: (1)投标人资格审查提供的业绩不参与本项计分。(2)参与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加分的业绩,不参与本项计分;(3)投标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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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一)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1、投标人独立参加投标的(非组建联合体的): (1)提供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分乘0.8; (2)提供纯施工(非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分乘0.7; (3)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非联合体的,得满分; (4)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牵头方的得满分; (5)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参与方的得分乘0.6;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 (1)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牵头方的,得满分; (2)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参与方的,得分乘0.6; (3)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非联合体的,得满分; (4)本次投标牵头方提供的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 (5)本次投标参与方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 (二)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投标人无论是否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均按以下标准计分: 1、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在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的,得分乘0.8; 2、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纯施工(非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在业绩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得分乘0.7; 3、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且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得满分; 4、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计分。 (三)本计分项企业或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具体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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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6) |
其他评分因素 |
不良记录 |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按照系统里的扣分值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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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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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分/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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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
设计文件合格分 |
合格分:21分(不少于设计文件总分值的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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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 |
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前提下,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名前 5 名。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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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不带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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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 评标方法(不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的)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确定排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 设计文件: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工程总承包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工程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设计文件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工程总承包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工程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组建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3.2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3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具有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同等的表决权。
3.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但不得带有明示或者暗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信息。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4.评标程序
4.1第一阶段评审
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要复核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
4.1.1 初步评审
4.1.1.1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4.1.1.2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4.1.1.3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3款列出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4.1.1.4投标人出现本章“6 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4.1.2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
4.1.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设计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得分A。
4.1.2.2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得分C;
4.1.2.3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得分D;
4.1.2.4按本章第2.2.4(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工程业绩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得分E;
4.1.2.5按本章第2.2.4(6)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评分因素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得分F;
4.1.3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不少于设计文件总分值的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明确)的投标人中,只有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在前若干名的(不少于5名,具体数量在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明确),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A+C+D+E+F
4.1.4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执行。
4.2第二阶段评审
公布第一阶段评审情况,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开启所有单位投标文件的工程总承包报价文件,评标委员会仅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第二阶段评审。
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要复核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
4.2.1初步评审
4.2.1.1投标人出现本章“6 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4.2.1.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细微偏差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国家有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
4.2.2详细评审
4.2.2.1评标委员会对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报价文件,按照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得分B。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按本章第4.1.4款规定。
4.2.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时明显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对于工程总承包报价的评审,应当将设计费、设备费、施工费和工程总承包管理费等合成一个总投标报价评审。
4.3评标过程计算要求
评标过程中,造价数据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有效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偏差率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可在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明确计算细则。)
4.4投标人得分
投标人得分(第一阶段汇总得分带入第二阶段)=A+B+C+D+E+F
投标人得分(第一阶段汇总得分不带入第二阶段)=B
4.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4.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4.5.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5.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国家有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
4.6(A)推荐中标候选人(不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的)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4.6.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1.1(A)款规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相应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4.6.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
4.6.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4.7评标争议处理
4.7.1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独立评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7.2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意见,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1)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2)集体讨论;
(3)评标委员会成员表决;
(4)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结果。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不同意见以及最终处理结果,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
4.7.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书面决议或评审结论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书面决议或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书面决议或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4.7.4 在评标过程中,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6.无效标条款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5)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6)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7)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8)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的价格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10)投标文件的价格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4)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15)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16)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1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8)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9)设计文件(或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20)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
(2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2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子文档;
(24)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含被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记录为IP、MAC地址一致的);
(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
(26)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27)未按格式要求提交《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承诺函》的。
(28)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未按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编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9)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非有效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或者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钢印除外);
(30)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存在两处以上一致性错误的;
(3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
(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除上述无效标条款外,招标人一般不得另行规定无效标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