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苏州市普通国省道路网监测设施和桥梁视频监测施工项目
2026年苏州市普通国省道路网监测设施和桥梁视频监测施工项目
2026LWJC、2026QLJC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苏州市普通国省道路网监测设施和桥梁视频监测施工项目 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 苏交公路网[2026]91号、苏交公养[2026]99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6LWJC、2026QLJC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苏州市
2.1.2建设规模: ①2026年苏州市普通国省道路网监测设施:依据《江苏省普通国省道视频监测点布局规划(2025-2035 年)》,结合苏州市路网监测需要,加强对省界、市界入苏通道监测监控,新建视频点位43 处、升级改造视频点位20 处,新增多功能交通调查站6 处、升级改造多功能交调站5 处; ②2026年苏州市普通国省道桥梁视频监测:依据《2026年全省公路事业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及专项工作要点的通知》,常熟市、太仓市2 个区域,共37座普通国省道桥上部署视频监测。
2.1.3合同估算价: 2026LWJC标段约447万元、2026QLJC标段约125万元
2.1.4工期要求: 4 个月(含试运行期1 个月,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缺陷责任期2 年 ,
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 08 月 22 日,计划完工日期: 2026
年 12 月 20 日;试运行期 30 天;缺陷责任期 2 年。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设2个标段,即2026LWJC、2026QLJC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机电工程、配套土建设施等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等的施工和缺陷修复(具体工作内容详工程量清单)。2026LWJC标段为2026年苏州市普通国省道路网监测设施施工;2026QLJC标段为2026年苏州市普通国省道桥梁视频监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表1 企业信息基本表》中显示】;投标人并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还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或以上)资质。如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其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01月01日至今(以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路网(或桥梁)监控类或路网(或桥梁)监测工程施工项目;
(3)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①,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施工类)为C 级或以上级别;②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③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①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资格;②项目经理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具有省级或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③项目经理担任过已完的路网(或桥梁)监控类或路网(或桥梁)监测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以信息系统备案的工程内容等为准);④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⑤主要人员(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修改表》10.7款规定的原则认定。
(5)其他要求:①投标人拟投入本标段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具有省级或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②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为本单位自有职工,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指2026年04月~2026年06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的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下属机构视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应主动提交有效的查询途径供评标委员会核实】。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2个标段投标,但仅允许中1 个标段。
3.5落实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2023 年1月12 日修订)、《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苏财购〔2022〕16 号)相关规定,本次招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电子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 。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集中地点: / ;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8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2026LWJC标段:8万元、2026QLJC标段:2万元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苏州市桐泾南路300 号
联系人:孟琳
电 话:(0512)68213585-2302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人):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新天翔商业广场A幢1202室)
联 系 人:杨圣贤(项目负责人)、黄胤祺、张涵文
电 话:051****0667
邮 箱:hxzbdljt@126.com
监督部门: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地 址:苏州市桐泾南路298 号
电 话:(0512)68125717
10. 其他
(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3)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运输部《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 年版)
(以下简称“《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文件》由投标人自备。
(4)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开标时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05日9时30分,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05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05日10时30分。
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预约截止时间)在苏州交易集团(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7楼)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人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5)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
(6)网上预约资料应确保真实,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申请人网上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6666-101。
(7)投标申请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内容的备案或更新,应遵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8)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生成《投标报表》,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9)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本项目招标评标工作采用暗标制,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应按照招标文件关于暗标的要求及规定编制。
2026年 07 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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