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塔山镇枣行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网工程(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赣榆区塔山镇枣行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网工程(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赣榆区塔山镇人民政府发布采购公告「赣榆区塔山镇枣行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网工程(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预算金额为 2370000;投标截止为 2026-07-28 09:00。

所属地区 连云港市赣榆区
交易类别 政府采购
公告类型 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2370000
招标人/采购人 赣榆区塔山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 连云港市赣榆区塔山镇枣行村
资质等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官方原文 https://ggzy.lyg.gov.cn/lygweb/jyxx/001004/001004001/20260715/0f8ab53...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赣榆区塔山镇枣行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网工程(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的投标截止为 2026-07-28 09:0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2370000。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赣榆区塔山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为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参与投标需要什么资质?

公告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详细条件见公告原文。

评标方式分析

基于公告原文 LLM 提取
评标方法
竞争性磋商
客观度评分
50 / 100
分类
价格-技术均衡
价格与专家评分共同决定
含专家主观评分:
原文摘录: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本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6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7-28 09:00
开标时间
2026-07-28 09:00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元)
2370000
最高限价(元)
2171580.75
资质要求
资质等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信用等级要求
无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记录;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
项目负责人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有效的);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满足相关条件;提供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由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否允许分包
中小企业政策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赣榆区塔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联系人
李镇长
招标人电话
150****3905
招标人地址
赣榆区塔山镇迎宾路3号
代理机构
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韦工
代理机构电话
153****3363
基础信息 4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赣榆区塔山镇枣行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网工程(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项目编号
JSZC-320707-XHGS-C2026-0004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地点
连云港市赣榆区塔山镇枣行村
技术与质量 1 项 · 点击展开
工期
60日历天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项目生命周期

JSZC-320707-XHGS-C2026-0004
2026-07-15 11:52
赣榆区塔山镇枣行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网工程(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公告原文

赣榆区塔山镇枣行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网工程(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赣榆区塔山镇枣行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网工程(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JSZC-320707-XHGS-C2026-000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7-28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7-XHGS-C2026-0004 

项目名称:赣榆区塔山镇枣行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网工程(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171580.75 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赣榆区塔山镇枣行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网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6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 号文件要求, 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 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见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2支持绿色发展

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等有关规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集采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执行绿色采购需求标准。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绿色数据中心的,投标人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等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政府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相关要求。

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政府采购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投标人须执行国家和我省 VOCs含量限制标准;投标人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使用低 VOCs 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3)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执行国办发[2025]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本国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从具体情形看,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有效的)。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由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投标人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见供应商承诺书格式)

6.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对信用记录情况自行查询证明,查询结果页面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评标时以评委现场实时查询为准。

8.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则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11.供应商/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 备注:采购人/招标人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对供应商/投标主体情况进行内部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7-2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6-07-2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榆开标室2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赣榆区塔山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赣榆区塔山镇迎宾路3号

联系人:李镇长

联系电话:150****39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3505-3506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153****33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工

电话:153****3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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