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海陵区华港镇双烈村高标准农田补建工程补充公告
各投标单位:
一、招标公告中付款方式进行调整,具体变更为如下内容:
①合同签订进场施工预付合同价的 10%;工程进度付款根据合格工程进度支付申请按月支付工程款;单项工程四方验收合格后组织分阶段跟踪审计报账,工程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 97%;余款(3%的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并经复验合格后付清(不计息)。工程款拨付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江苏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江苏省农田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②中标人应按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地方相关规定要求支付农民
工工资,如不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中标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为确保按月足额拨付农民工工资,中标人须开设农民工专户,用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款的拨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每次拨付工程款,按工程款的 20%拨至农民工工资专户;如不足,中标人需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申请金额拨至农民工工资专户。承包人原因导致招标人未能及时拨付相应人工费的,承包人仍需及时支付农民工工
资,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支付。
二、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