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维保服务招采项目二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消防维保服务招采项目
2.项目编号:NTGC2026071303(ZB193)
3.预算金额:162万元/年(一标段107万元/年,二标段55万元/年)
4.最高限价:一标段107万元/年,二标段55万元/年,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5.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服务区域为软件园一期、软件园二期、电商园、人才公寓;二标段服务区域为皋加速、光电产业园、科泰未来城园区。消防维保服务单位需对服务区域内所有消防设施开展专业维保服务,同时负责建设消控室远程值守系统,并安排人员进行消控室值班。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投标人2个标段都可以参与,但只能中1个标段,评审时按一标段-二标段依次开评标,已经被推荐为前面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可以继续参与后续标段的评标,但不参与排名。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提供附件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执业资格。须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平台公示的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执业许可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投标单位),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近1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4.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查询为准。
5.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请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国企采购”模块中将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活动如有变更,均在该网站上发布,投标供应商自行关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提醒: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开标地点: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保证金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二)履约保证金: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按照中标金额的10%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中标单位可以选择以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本票或者采购人认可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验收完毕后,采购人退还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将视为中标单位放弃中标资格。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2.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文件联系人或项目开标评标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4.供应商投标操作路径,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开标方式,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
6.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特别提醒:
(1)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切勿对CA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CA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CA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在CA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如皋市雉荟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城南街道幸福河西路9号4幢
联系方式:173****5987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健康路1号紫竹园312幢五楼
联系方式:051****5586、137****2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倪先生
电 话:185****2846
4. 软件公司联系电话:051****8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