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A3206930324000160 | 项目名称 | 南通能达智谷项目 |
| 标段编号 | A3206930324000160003001 | 标段名称 | 南通能达智谷项目工程监理 |
| 工程类型 | 监理 |
南通能达智谷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A3206930324000160003001
本招标项目南通能达智谷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通开发行审备〔2026〕1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能达江海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1 标段名称: 南通能达智谷项目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富南路以东、通启运河以西、源兴路以南、科兴路以北。
2.3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南通开发区通富南路以东、通启运河以西、源兴路以南、科兴路以北,处于中创区与滨江湾地区的衔接处。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97万平方米。主要包括新建1幢综合楼,6幢厂房,总建筑面积约4.9万平方米。工程估算投资约25144万元。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协助委托人办理图纸审查和各项报批工作,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等。
2.7 监理服务期:自工程施工前期准备阶段至保修期满,质量保修期24个月,具体施工期以实际施工期为准,如工期延长,费用不另增加。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3.3.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6年4月至2026年6月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个合同项目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民用或工业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并在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若三项材料均能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则体现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同一人(发生变更的除外),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①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②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③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为分批验收的,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验收日期在后的为准);投资金额以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投资金额为准。
④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须提供经原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⑤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所有业绩证明材料须从诚信库获取,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4.2其他: /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 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
|||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按照招标要求格式要求填写(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
||
|
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
按照招标要求格式要求填写(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
||||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
||||
|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提供有效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提供有效的无在监工程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6年4月至2026年6月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
||||
|
业绩要求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个合同项目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民用或工业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并在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若三项材料均能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则体现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同一人(发生变更的除外),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①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②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③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为分批验收的,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验收日期在后的为准);投资金额以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投资金额为准。 ④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须提供经原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⑤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所有业绩证明材料须从诚信库获取,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
||||
|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1)提供有效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提供有效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
2.1.3 |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
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项目监理机构最低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有效的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4)以费率(%)形式保留小数超过2位的。 |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5.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55分 监理方案:21分(含总监理工程师答辩:2分) 项目监理机构:15分 类似工程业绩:4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5分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四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从以下方法×、方法×(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中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
2.2.3(1) |
投标报价评审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0.1分,每上浮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差率(以“%”形式)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55分 |
||
|
2.2.3(2) |
监理方案 |
(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总监理工程师陈述及答辩)。 (2)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监理方案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1分。 ?监理方案(不含总监理工程师答辩)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的,扣0.1分。 |
|
||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页数要求 |
分值 |
||
|
?质量控制方案 |
监理质量控制的依据和原则、质量控制目标、质量控制程序、质量控制内容和要点、质量控制方法和手段、质量控制保证措施。 |
不超过20页 |
4分 |
||
|
?进度控制方案 |
监理进度控制的依据和原则、进度控制目标、进度控制程序、进度控制内容和要点、进度控制方法和措施。 |
不超过20页 |
4分 |
||
|
?投资控制方案 |
监理投资控制的依据和原则、投资控制目标、投资控制程序、投资控制内容和要点、投资控制方法和措施。 |
不超过20页 |
3分 |
||
|
?安全控制方案 |
监理文明施工、安全控制的依据和原则;文明施工、安全控制目标;文明施工、安全控制程序;文明施工、安全控制内容和要点;文明施工、安全控制方法和措施。 |
不超过15页 |
3分 |
||
|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
合同管理的依据和原则、内容和要点、重点和难点、方法和措施、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案;信息管理的依据和原则、流程、内容和要点、方法和措施、资料的归档和管理等。 |
不超过15页 |
3分 |
||
|
?其他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建议、组织协调方案、工作制度等进行评审。 |
不超过10页 |
2分 |
||
|
|
|
总监理工程师答辩 |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工程特点,对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专业技术及管理水平采用书面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答辩情况进行打分。 优:2(含)-1.5(含)分,良 1.5(含)-1(不含)分, 一般1(含)-0.5(不含)分; 注: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于2026年 8月6日11时00分前至南通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通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东裙楼五楼)签到处签到并参加答辩。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签到、未参加答辩的,则视为不响应招标要求,其答辩得分为0,其投标报价不计入评标基准价计算。 参加答辩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文件内的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使用其他人员参与答辩。若答辩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非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一经发现,按无效投标处理。 答辩暗标要求:答辩中不得出现投标人的标识、标志、企业名称、人员名称以及其他任何可以识别投标人的标记,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答辩可与资格审查评审同步进行,若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其总监理工程师答辩将按无效处理。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将不再进入后续商务技术标及投标报价的评审阶段。 如有特殊原因,招标人有权更改答辩方式,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未参加总监理工程师陈述及答辩环节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不计入评标基准价计算。 各投标人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答辩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2分 |
|
|
2.2.3 (3) |
项目监理机构 |
总监理工程师 |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工程类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2 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其他不得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需从诚信库中获取,否则不得分)。最多得2分。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年限为 20年(不含)以上的得2分,执业年限在 10 年(不含)以上 20年(含)以下的得 1分,执业年限在5年(不含)以上 10年(含)以下的得0.5分(执业年限以执业资格证书载明的“签发日期”开始计),其余的不得分;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需从诚信库中获取,否则不得分)。最多得2分。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得 1 分,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得 0.5 分,本项最多得 1 分。以上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需从诚信库中获取,否则不得分)。 注:如提供二级注册证书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得分。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执行,否则不得分。 |
5分 |
|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1、拟派房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如下证书的,给予对应得分: (1)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的得1分; (2)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的得1分,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的得0.5分; (3)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的得1分,具备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的得0.5分; (4)具备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类别为建筑施工安全)的得1分,具备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类别为建筑施工安全)的得0.5分; (5)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本项最多得5分,上述证书为同一人方可重复计分,非同一人证书以单人得分最高的计。 2、拟派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如下证书的,给予对应得分: (1)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的得1分; (2)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1分; (3)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的得1分,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的得0.5分; (4)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安装工程)的得1分,具备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安装工程)的得0.5分; (5)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 本项最多得5分,上述证书为同一人方可重复计分,非同一人证书以单人得分最高的计。 注:注册证书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处在有效期内,如证书上未体现注册单位名称、注册有效期及其他有效信息的,则提供相关官方网站注册查询截图(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截图(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中需反映相关有效信息。所有证书均需从诚信库中获取,否则不得分。 如提供二级注册证书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得分。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执行,否则不得分。 专业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6年4月至2026年6月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
10分 |
|||
|
2.2.3 (4) |
类似工程业绩 |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满分4分)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个合同项目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的民用或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并在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每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 注: ①此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与资格审查中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不可以为同一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②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中,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若三项材料均能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则体现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同一人(发生变更的除外),否则不得加分。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③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④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为分批验收的,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验收日期在后的为准);投资金额以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投资金额为准。 ⑤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须提供经原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⑥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所有业绩证明材料须从诚信库获取,否则不得加分。 |
4分 |
||
|
2.2.3 (5)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企业(监理)信用得分*5%(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①企业信用得分以评标系统获取的建设主管部门最新评定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②未参加南通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企业可按照《关于申领南通市建筑企业(含监理)信用评价初始信用分的通知》申领信用分,具体要求详见该通知文件。 |
5分 |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 7 月 14 日至2026年 8 月 6 日9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 8 月 6 日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投标人同步的诚信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中标公示期结束后,若中标人出现放弃中标,违法转包,未按要求及时履约,履约过程中拒不服从合理管理指令,履约质量不到位,不配合或未按照招标(采购)人合理要求实施项目等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上述情形),均视为履约不合格。招标(采购)人有权暂停其中标人一年及以上参与本单位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一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江苏能达江海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通市开发区能达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通市星城路299号创源科技园3号楼501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人:张倩
电话:051****9979 电话:182****5828
传真: / 项目负责人:张倩
邮编: /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 /
电子邮箱:834302239@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5567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