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华港镇及红旗街道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运维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泰州市海陵区华港镇及红旗街道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运维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待提取

快速结论:泰州市海陵区相关单位发布招标公告「泰州市海陵区华港镇及红旗街道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运维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泰州市海陵区
交易类别 政府采购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官方原文 http://ggzy.taizhou.gov.cn/jyxx/001004/001004002/20260713/efa19e6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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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泰州市海陵区华港镇及红旗街道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运维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6-07-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项目概况

泰州市海陵区华港镇及红旗街道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运维服务项目 JSZC-321202-TZZC-G2026-000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8-04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02-TZZC-G2026-0004 

项目名称:泰州市海陵区华港镇及红旗街道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运维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8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总价为882.668525万元。  

采购需求:

对泰州市海陵区华港镇及红旗街道15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以及提供李家庄村、港口村等12个存量设施及配套管网运维服务,污水处理量及管网运维长度详见采购需求。(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但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不得存在下述情形(此项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及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8-04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际批准后预算金额为883.27万元

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该项目允许由两个(不得超过两个,否则联合体无效)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如果参加联合体投标,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包括技术服务人员分工安排),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b.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由联合体各方各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联合体主体的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须各方按要求签署并上传),除联合体协议书外的其他资料如有签字、盖章、电子签章要求的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对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电子签章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c.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d.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e.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提供联合体各方资格审查所需的证书、社保等材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满足评标所需的材料。 

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原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6号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招标人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5.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泰州市海陵区市政园林养护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泰州市海陵区迎春西路656号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2****62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泰州市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州市青年南路2号泰湖地产4楼

联系人:陈梅-中诚

联系电话:868893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梅-中诚

电话:86889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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