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SZWY2019-WJ-C-001-A号招标文件,做如下补充说明及相关信息更正:
(四)磋商保证金:壹万零伍佰陆拾元整(¥:10560.00),磋商响应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方式或银行本票方式,按规定时间随同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一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帐户名:苏州玮源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金阊支行
帐 号:89060154800001347
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谈判响应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
(1)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
(2)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金额和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补充更改为:
(四)磋商保证金:壹万零伍佰陆拾元整(¥:10560.00),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时间截止前从投标人账户中以银行电汇、转账、网银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金额缴纳至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中,采用其他方式缴纳无效。
帐户名: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
开户行:中信银行。
帐 号:311201004499122330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补充通知与原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特此通知,谢谢合作!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玮源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苏蠡大厦504 邮政编码:215000
联系人:张盛、罗鸿
电话:051****4351
传真:051****3181
苏州玮源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