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金坛区实景三维采集更新与应用示范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2026年金坛区实景三维采集更新与应用示范项目成交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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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结论:常州市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发布中标结果公告「2026年金坛区实景三维采集更新与应用示范项目成交公告」;中标金额为 93.00 万元。

所属地区 常州市金坛区
交易类别 政府采购
公告类型 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中标金额 93.00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 常州市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
代理机构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人 常州市测绘院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中标金额为 93.00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常州市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代理机构为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13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商务条款
中标金额
93.00 万元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常州市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
招标人联系人
吴女士
招标人电话
051****6305
代理机构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王先生
代理机构电话
138****6273
中标人
常州市测绘院
评审专家
["刘光晶(组长)", "陈竞恒(采购人代表)", "史惠春"]
基础信息 2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2026年金坛区实景三维采集更新与应用示范项目
项目编号
JSZC-320413-HXZC-C2026-0031
技术与质量 1 项 · 点击展开
合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验收
其他 1 项 · 点击展开
废标原因
[]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项目生命周期

JSZC-320413-HXZC-C2026-0031
2026-07-09
2026年金坛区实景三维采集更新与应用示范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公告原文

一、项目编号:JSZC-320413-HXZC-C2026-0031

二、项目名称:2026年金坛区实景三维采集更新与应用示范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常州市测绘院 12320400467286612N 常州市晋陵中路503号 91.88(均分制) 93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6年金坛区实景三维采集更新与应用示范项目

服务范围:根据《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大纲(2024版)》《实景三维江苏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实景三维常州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江苏省“十五五”基础测绘规划任务清单等文件要求,以及常州市资规局、常州市数据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实景三维数据在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中应用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区县应持续开展实景三维常态化更新,及时向上汇交年度更新成果,保障实景三维常州建设成果鲜活性和真实性,推进实景三维广泛深入应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地理信息年度变化图斑、区重大项目要素保障要求,拟开展全区地理场景、地理实体和元数据的采集、更新、融合以及成果示范应用,维持金坛区实景三维数据现势可靠,推动实景三维广泛深入应用。

服务要求:满足项目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验收。

服务标准:完成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且经由采购人组织的专家验收通过,完成最终成果归档。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光晶(组长)、陈竞恒(采购人代表)、史惠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以成交金额为依据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即:100万(含)以内部分执行1.29%的费率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取。1199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

单位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1****6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汇贤邻里中心3栋401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8****62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8****627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JSZC-320413-HXZC-C2026-0031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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