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江海智汇园(金新街道鹏程大道南侧、世纪大道西侧)食堂B8商铺招租

交易公告 南通江海智汇园(金新街道鹏程大道南侧、世纪大道西侧)食堂B8商铺招租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南通高新区科技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布交易公告「南通江海智汇园(金新街道鹏程大道南侧、世纪大道西侧)食堂B8商铺招租」;预算金额为 7200。

所属地区 南通市市本级
交易类别 国有产权
公告类型 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预算金额 7200
招标人/采购人 南通高新区科技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 南通江海智汇园(金新街道鹏程大道南侧、世纪大道西侧)
官方原文 https://www.ggzy.gov.cn/information/deal/html/a/320000/0501/2026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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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7200。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南通高新区科技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关键信息速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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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时间节点
挂牌日期
2026-07-08
挂牌期间(天)
9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元)
7200
挂牌价格(元)
7200
租金标准
7,200元(按公告原文挂牌价格表述,未注明年租金或月租金)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南通高新区科技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转让事项说明
1.出租方承诺合法享有该房屋出租权; 2.按房屋现状出租; 3.出租前的水电等费用由出租方当场结清,承租期间的水电等各项费用由承租人与出租人按实结算; 4.在租赁期内,如遇市政建设、城市规划调整等特殊情况,确需提前收回该房产的,出租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理费用、或因风雨雷电等自然原因致使房屋漏雨、损坏等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 6.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未征得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或以合作承包等其它方式变相转租; 7.承租人在进行房屋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先报出租方同意认可; 8.租赁期内的安全由承租人负责,发生意外事故,影响其他人财产、人身安全,损失均由承租人负责。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利用该房产进行违法经营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出现安全隐患不予整改的,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该房产,承租人应承担所有责任; 9.承租人须认可合同文本中的条款。合同到期或解除,承租人应在到期日无条件撤出,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其他须知详见附件《特别事项补充说明》,请意向方自行查看
基础信息 6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南通江海智汇园(金新街道鹏程大道南侧、世纪大道西侧)食堂B8商铺招租
项目编号
C320612260129
标的类型
房产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标的用途
食堂/商铺经营
项目地点
南通江海智汇园(金新街道鹏程大道南侧、世纪大道西侧)
其他 1 项 · 点击展开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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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项目编号 C320612260129
项目名称 南通江海智汇园(金新街道鹏程大道南侧、世纪大道西侧)食堂B8商铺招租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南通高新区科技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通州区
挂牌价格 7,20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9
挂牌日期 2026-07-08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事项说明 1.出租方承诺合法享有该房屋出租权; 2.按房屋现状出租; 3.出租前的水电等费用由出租方当场结清,承租期间的水电等各项费用由承租人与出租人按实结算; 4.在租赁期内,如遇市政建设、城市规划调整等特殊情况,确需提前收回该房产的,出租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理费用、或因风雨雷电等自然原因致使房屋漏雨、损坏等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 6.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未征得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或以合作承包等其它方式变相转租; 7.承租人在进行房屋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先报出租方同意认可; 8.租赁期内的安全由承租人负责,发生意外事故,影响其他人财产、人身安全,损失均由承租人负责。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利用该房产进行违法经营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出现安全隐患不予整改的,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该房产,承租人应承担所有责任; 9.承租人须认可合同文本中的条款。合同到期或解除,承租人应在到期日无条件撤出,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其他须知详见附件《特别事项补充说明》,请意向方自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