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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联系方式
(市交易中心)秦淮区煤场社区中心建设项目方案、初设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QHFJ2600602-02SJ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淮区煤场社区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南京市秦淮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项目审批文号:秦政服审投〔2025〕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景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景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方案、初设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南京市秦淮区光华门煤场片区
2.2 招标范围:设计工作的主要阶段及阶段内容包括不限于所列:规划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与施工配合阶段、二次深化设计、交付运营阶段。设计内容及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电气专业、给排水专业、暖通专业、装配式设计(PC设计)、景观专业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3 服务期限:105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5,520,000.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拟建设煤场社区中心,总建筑面积约4742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6140平米,地下建筑面积11280平方米。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养老院、残疾人之家、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知道中心、育儿园(含亲子园)、独立母婴室、社区文化服务中心、体育活动中心、街政管理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司法所、菜市场、邮政局所、派出所、社区服务设施、公共厕所等。
2.7 其他说明: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设计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及以上且总投资额在2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除外)设计业绩(须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面积、金额、设计内容均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如合同中无法反映项目信息,提供可证明项目信息的合同备案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或经图审的设计文件等材料;如提供的为工程总承包或者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包含设计内容,合同范围可以体现相关数据和内容也予以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其他要求: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则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如因企业相关信息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变更、经营范围变更、资质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法人变更等)需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同步变更的,均应提供最新的证书(证件)。如果相关证书(证件)已经完成变更但仍使用变更前的证书投标的,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2、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3、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种情况,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从事设计业务的,未同时兼职从事其他职业,如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以及担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等)。
5、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6、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确保提交的证书真实有效,若处于换证期间,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7、根据建办厅函〔2025〕13号规定,自2025年1月20日起,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均已启用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各投标人使用电子注册证书时应注意:1)专业技术人员下载并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2)专业技术人员应关注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及时下载电子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纸质注册证书仍可正常使用,纸质注册证书无法反映有效期的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8、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6年1月-2026年6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务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2、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3、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种情况,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从事设计业务的,未同时兼职从事其他职业,如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以及担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等)。
5、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6、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确保提交的证书真实有效,若处于换证期间,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7、根据建办厅函〔2025〕13号规定,自2025年1月20日起,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均已启用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各投标人使用电子注册证书时应注意:1)专业技术人员下载并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2)专业技术人员应关注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及时下载电子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纸质注册证书仍可正常使用,纸质注册证书无法反映有效期的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8、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6年1月-2026年6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务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7-30 09:3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 具体评标办法: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8.00 分
设计方案部分:65.00 分
投标报价:10.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17.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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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二(须填写最高投标限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 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 5≤有效投标文件<7 家 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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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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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2.2.4 (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 (0~4.00) |
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及以上且总投资额在2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除外)设计业绩(须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1个得4分,满分4分。(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面积、金额、设计内容均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如合同中无法反映项目信息,提供可证明项目信息的合同备案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或经图审的设计文件等材料;如提供的为工程总承包或者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包含设计内容,合同范围可以体现相关数据和内容也予以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 (0~4.00) |
自2021年7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及以上且总投资额在2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除外)设计业绩(须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1个得4分,满分4分。(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面积、金额、设计内容均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如合同中无法反映项目信息,提供可证明项目信息的合同备案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或经图审的设计文件等材料;如提供的为工程总承包或者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包含设计内容,合同范围可以体现相关数据和内容也予以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不予认可。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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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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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 (2) |
设计方案 | 总体设计方案 (0~10.00) |
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具有一定深度的总体设计方案,方案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充分阐述设计方案思路、设计策略及运营策略,与周边环境协调,设计方案合理可行。提交成果包括且不限于:总平面规划、近远期总体规划需求分析、交通分析、消防分析、景观分析、日照分析、不少于4张鸟瞰效果图等。 (优=10.00;良=9.50;中=9.00;差=8.50;无=0) |
| 项目认知 (0~8.00) |
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使用需求和特点,对本项目上位规划、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场地现状基本情况(现场调研、周边类似项目调研、现状管线)、规划概况、设计任务等方面认识的程度。提交成果包括且不限于:区位分析、上位规划分析、周边环境分析、区域内现状管线分析、周边道路交通分析等。 (优=8.00;良=7.50;中=7.00;差=6.5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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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功能 (0~12.00) |
建筑布局和功能分区科学合理;建筑设计方案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建筑设计方案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符合项目产业定位与工艺要求,各功能布局充分运营需求。提交成果包括且不限于:运营需求分析、功能分区示意、各层平面图等。设计单位应结合市场调研与相关规范,提出合理、明确的产品建议和设计。 (优=12.00;良=11.50;中=11.00;差=10.5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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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造型及景观设计 (0~10.00) |
建筑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功能和形式统一,建筑风格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立面设计方案符合本项目建筑的功能要求,景观设计方案体现建筑特征。提交成果包括且不限于:建筑立面图、立面材料分析、景观.方案图、景观植被分析、不少于8张人视效果图等。 (优=10.00;良=9.50;中=9.00;差=8.5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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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构设计 (0~8.00) |
结合使用功能及成本控制等需求,提供结构合理的结构设计方案,结构设计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结构布置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提交成果包括且不限于:各单体及整体结构方案三维模型图、结构方案平面布置图、荷载及地震作用分析、结构材料分析、位移和变形分析、地基基础方案选型、上部结构方案选型、结构方案分析结果、结构与非结构构件设计要求、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含结构设计说明,图文)。 (优=8.00;良=7.50;中=7.00;差=6.5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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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电设计 (0~8.00) |
(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各机电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含水暖电设计说明,图文)。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优=8.00;良=7.50;中=7.00;差=6.5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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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本控制 (0~3.00) |
设计成本控制措施合理,分析内容全面,投资估算与规划条件及方案设计相吻合,并符合相应的建设标准。提交成果包括且不限于:投资估算表、成本优化分析。 (优=3.00;良=2.50;中=2.00;差=1.5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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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控制 (0~3.00) |
针对本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设计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合理的应对措施,各项措施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 (优=3.00;良=2.50;中=2.00;差=1.5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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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度计划 (0~3.00) |
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 (优=3.00;良=2.50;中=2.00;差=1.5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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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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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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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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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 (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 (0~2.00) |
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得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建筑专业人员1名 (0~2.00) |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 结构专业人员1名 (0~2.00) |
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 (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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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 (0~2.00) |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 电气专业人员1名 (0~2.00) |
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 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 暖通专业人员1名 (0~2.00) |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 造价专业人员1名 (0~2.00) |
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 企业奖项 (0~3.00) |
自2021年7月1日(含)以来(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的公共建筑类(住宅、厂房、仓储除外)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得3分,获得省级奖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得2分;获得市级奖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得1分;满分3分。(此项限评1个获奖项目,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本奖项不包括专项设计奖项,如结构专项、绿色专项、装修专项、BIM专项、机电专项等。投标人须提供设计合同、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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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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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
9.3 投标人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4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5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8960-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051****8512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2568、400****2366
9.6 其他说明:(1)异议渠道:异议受理单位(招标人):南京景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别工;电话:025****9345;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长白街86号;异议受理单位(招标代理):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聂丽丽,电话:025****5129;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12室。异议受理方式:投标人使用本单位专用CA锁,通过“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提交异议。
(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 招标人: | 南京景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302号西华大厦5楼 | 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 |
| 联系人: | 别工 | 联系人: | 聂丽丽、蒋毅 |
| 电话: | 025****9345 | 电话: | 158****2100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秦淮区建设局(电话:025****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