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实验中学金山路校区改造工程

其他 江苏省苏州实验中学金山路校区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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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结论:苏州高新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其他「江苏省苏州实验中学金山路校区改造工程」;预算金额为 6697163.15;投标截止为 2026-07-17 09:30。

所属地区 苏州市市本级
交易类别 工程建设
公告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
预算金额 6697163.15
招标人/采购人 苏州高新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 苏州高新区狮山商务创新区金山路72号
资质等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并且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并且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拟派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
官方原文 /jyxx/003001/003001001/20260706/5951fba5-d1e5-4203-80dc-06cfbcea2d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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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江苏省苏州实验中学金山路校区改造工程」的投标截止为 2026-07-17 09:3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6697163.15。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苏州高新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参与投标需要什么资质?

公告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并且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并且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拟派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详细条件见公告原文。

关键信息速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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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时间节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7-17 09:30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元)
6697163.15
资质要求
资质等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并且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并且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拟派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
业绩要求
企业2023年07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5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是否接受联合体
接受
中小企业政策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苏州高新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张瑾
招标人电话
051****8416
代理机构
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赵猛、刘萌萌、吴智远
代理机构电话
051****0430
基础信息 6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江苏省苏州实验中学金山路校区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S320501030400079700100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地点
苏州高新区狮山商务创新区金山路72号
标的类型
建筑工程施工
标的面积
拆除科技楼墙体面积约2007平方米,科技楼改造面积约8100平方米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公告原文

江苏省苏州实验中学金山路校区改造工程

江苏省苏州实验中学金山路校区改造工程(项目名称)江苏省苏州实验中学金山路校区改造工程(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S32050103040007970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苏州实验中学金山路校区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虎数据项建【2026】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江苏省苏州实验中学招标人为苏州高新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财政)项目建设采用:自建 代建 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省苏州实验中学金山路校区改造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江苏省苏州实验中学金山路校区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狮山商务创新区金山路72号

2.3 建设内容:对苏州实验中学金山路校区科技楼进行改造,拆除科技楼墙体面积约2007平方米,科技楼改造面积约8100平方米包含装饰改造工程、照明系统改造工程、给排水改造工程、通风改造工程及弱电智能化改造工程等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拆除科技楼墙体面积约2007平方米,科技楼改造面积约8100平方米。项目造价669.71万元其中装修部分金额约577.80万元,消防部分金额约17.40万元,智能化部分金额约46.85万元,加固部分金额约27.66万元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669.716315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装修、消防、智能化、加固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45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2.10.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大企业投标的,须将%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并且[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并且[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筑工程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企业20230701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5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合同查询网页截图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合同查询网页截图(指合同登记信息页面截图)。类似工程业绩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上为准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20240701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5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3.4.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需满足)。(2)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需满足)(3)被住建主管部门禁止在江苏省级、苏州市级、项目所在地区级承揽新项目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需满足)(4)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号)要求,本项目执行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需满足)(5)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 号文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需满足)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5.1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共同投标协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共同投标协议)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3.5.2联合体牵头方的资质必须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拟选派的项目经理也必须由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3.5.3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成员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6 本次招标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3.6.2以分包形式预留的,若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项目分包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中不低于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中小企业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7月06日00时00分至2026年07月13日23时59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建设工程)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07170930。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要求或说明

  本项目设计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监理单位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交易集团(https://jsgc.suex.com.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重发公告原因)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苏州高新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苏州市高新区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灵岩街6号9楼

联系人:张瑾                       联系人:赵猛、刘萌萌、吴智远

电话:051****8416                电话:051****0430

传真:                             项目负责人:赵猛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电子邮箱:zhaocaiyibu@suzhouhaiqi.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0520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异议人必须在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投标人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投诉处理程序按苏建规字〔2016〕4号文《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附件: 图纸.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