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硕源交投建设有限公司XT2023-18号地块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徐州硕源交投建设有限公司XT2023-18号地块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硕源交投建设有限公司XT2023-18号地块建设项目已由 徐州市铜山区经济发展局 以徐铜经发备(2025)5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硕源交投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徐州硕源交投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徐州硕源交投建设有限公司XT2023-18号地块建设项目 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铜山区汉王镇泉润大道北
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56.1亩,总建筑面积约76313.61平方米,住宅区总建筑面积约61583.0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134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0238.21平方米;商业办公区总建筑面积约14730.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772.0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958.59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34680万元
其中,设计合同估算价680万元,施工合同估算价34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7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690 日历天,图纸审查时间包含在工程建设工期内)。
2.1.5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物资采购质量: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壹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次以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对工程实行全过程的工程承包,具体工作范围包括如下:
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工程项目,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审及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含附属配套工程(包括并不限于室外道路、给排水、通讯、智能化、供配电、自来水、燃气、消防、景观绿化、人防、室外管网、有线电视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
(1)设计内容包含: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设计工作(周边市政道路及政府规定需专项设计的除外),①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附属配套工程设计(包括并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的室外道路、给排水、通讯、智能化、供配电、自来水、燃气、消防、景观绿化、人防、室外管网、有线电视等所有工程设计)及后期服务;②初步设计审查办理;③人防、消防设计文件审查办理;④配合审查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⑤配合前期报建;⑥其他施工前和过程中相关手续办理;⑦配合后期验收、竣工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
(2)施工内容包含:工程建设施工全过程,包括并不限于项目红线范围内土方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排水工程、建筑、结构、装修(样板房室内、售楼处软硬装,配套用房、地库及室内公共部位装修)、门窗(入户门、外立面门窗、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等)、栏杆、电梯、智慧工地、BIM、红线范围内雨污水施工至红线外招标人指定的位置及附属配套工程(包括并不限于室外道路、给排水、弱电系统、通讯、智能化、强电、自来水、燃气、消防、通风、防雷、暖通、景观铺装绿化、小品构造、人防、室外雨污管网、亮化照明、标识标线、围墙、大门、充电桩、有线电视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所有资料,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完成项目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3)物资采购内容包含:房屋建筑及室外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预制构件、工程设备购置(含电梯)等采购。
(4)其他为完成本合同及实现工程的预期目的,所应完成的相关工作,包括合同中虽未提及但经合理推断将对工程的稳定、完整或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其他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揽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1244、 051****5971)。
(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 2022 〕2号文),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https://zhzj.jsszfhcxjst.jiangsu.gov.cn:40278/gcszh/SzjsWorkQY/normal/enterprise/index)”发布的信息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或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b.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c.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 2023 年 7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37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业厂房、仓库)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37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业厂房、仓库)的施工总承包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37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业厂房、仓库)的设计业绩。
注:
①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金额、建筑面积以合同中注明为准。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为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s://49.77.204.17:7086//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业绩证明材料还需提供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公布的该项目基本信息数据(等级需达到C级及以上)网页截图(设计业绩无需提供)。
②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金额、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中注明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s://49.77.204.17:7086//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
③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指标要求。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3 年 7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37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业厂房、仓库)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37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业厂房、仓库)的施工总承包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37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业厂房、仓库)的设计业绩。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37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业厂房、仓库)的监理业绩。
①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金额、建筑面积以合同中注明为准。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为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项目负责人业绩如存在人员前后不一致的,则需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还需提供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公布的该项目基本信息数据(等级需达到C级及以上)网页截图(设计、监理业绩无需提供)。
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s://49.77.204.17:7086//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
②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金额、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中注明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s://49.77.204.17:7086//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
③提供监理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金额、建筑面积以监理合同中注明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s://49.77.204.17:7086//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且提供的业绩为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申请人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应在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中明示且一致,如上述文件未明示或不一致的,须提供项目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备案信息截图,以备案信息为准。备案信息是指项目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详情下:“工程基本信息”,“招投标信息”,“合同登记信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中的登记信息,申请人项目经理应在上述一项或多项中体现。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从业。
(3)如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揽设计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书;
(2)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为准,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9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本评标办法100分,具体如下: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编 列 内 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初步设计文件:2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 3分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61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二: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 3%、3.5%、4%、4.5%(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会议现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 分 标 准 | |||
2.2.4(1) | 1.1初步设计文件(25分) | 1.设计说明书(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1分)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1分)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1分)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1分) | |||
2.总平面设计(4分) |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1分) 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2分)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1分) | |||||
3.建筑设计(4分) |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包括各细部构造做法、墙身节点详图,深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分)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点。(0.5分)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0.5分) 4.专项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深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包括景观、装饰装修、亮化等)(1分)。 | |||||
4.结构设计(3分) |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包括基础、梁、板、柱、墙配筋图,深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1分)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1分) 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0.5分) 4.基坑支护设计(0.5分) | |||||
5.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总分4分) |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包括平面图、系统图、机房布置图、主要设备表、计算书等,深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分)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1分) 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1分) | |||||
6.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2分) | |||||
7.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2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措施,分专业进行说明。(1分) 2.提供绿色建筑相关的通风、噪声、热环境模拟分析、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1分) | |||||
8、经济分析(1分) |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0.5分)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0.5分) | |||||
9、设计深度(1分) | 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根据投标人提供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进行酌情打分,分值为0-1分。 | |||||
设计文件评审采用暗标。设计文件的标题、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图案以及与本次招投标无关的标识。 备注: 1.初步设计文件总篇幅不超过500页,每超出1页扣0.1分,扣完为止。 2、(1)以上某项内容优秀,可得该项分值的 90%以上;(2)以上某项内容良好,可得该项分值的 75%-90%;(3)以上某项内容一般,可得该项分值的60%-75%;(4)以上某项内容较差,可得该项分值的 40%-60%;(5)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3、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设计类)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投标人初步设计文件得分不应低于 40%。(如出现此情况,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统一认定,并作出说明。) | ||||||
2.2.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61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61分) | ☑方法二: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 3%、3.5%、4%、4.5%(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会议现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2.2.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
2.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
4.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
7.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1、编制施工阶段BIM实施方案(0.2分) 明确BIM团队架构,BIM团队职责,BIM技术实施流程,根据本项目特点,编制可行的BIM实施方案,罗列出BIM实施重点及能起到的预期效果。做好项目重点、难点分析,需要BIM技术手段进行施工、各专业、各流程协调,以施工图为基准,各专业协同,避免错漏碰擦。要求方案具有针对性且实施性强;实施方案内容包括BIM在工程质量的应用、竣工阶段的应用、成本管理方面的应用、建立信息模型、进度模拟、工程量统计、专业碰撞检查、结构预留洞口、预埋件分析、安全管理中的应用等。 2、提交三维场地规划布置模型(0.4分) 3D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规划现场施工区域、办公区域、生活区域等,直观展示项目部办公、生活区域等临时设施,临时道路、临时水电、塔式起重机位置、材料仓储、堆场、加工作业区,并可根据施工周期进度动态调整。制作三维场地布置模拟动画、建筑单体模拟生长动画。 3、提交建筑单体三维展示BIM模型(0.4分)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施工图纸建立三维展示建筑专业BIM模型,要求建筑模型与三维场地布置相结合,对建筑单体外立面做重点展示,制作模拟动画(地下部分需提交土建+机电模型,并碰撞漫游模拟动画),模型文件包括建筑模型、结构模型、机电模型等。准确表达空间三维关系的带有工程信息的各专业构件,形成三维可视化的工程数据库,服务于项目建设整个过程,并为后期运营、维护、维修提供可依赖的建筑运维信息模型。 注:1.《建筑信息模型》第1项以PDF格式提供;第2-3项以视频(MP4)提供。视频总时长不超过300秒,每超过1秒的,扣0.01分,扣完为止,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不得分。 2.《建筑信息模型》应按照暗标要求制作,通过系统大附件模块上传。 |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暗标编制要求为: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的标题、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图案以及与本次招投标无关的标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出1页扣0.1分,扣完为止。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
2.2.4(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除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外, 1、施工方项目团队中配备至少包括1名一级注册建造师。满足要求得1分,配备不全不得分。 2、设计项目团队中配备至少包括 1 名一级注册建筑师、1 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 名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1 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1 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满足要求得1分,配备不全不得分。 注:1.同一专业仅能配备一位专业负责人且不能兼任其他专业负责人。 2.评分以有效期内注册证书为准,未取得注册或超出有效期不得分。 3.凡涉及评分人员,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需将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中,未上传或上传不齐或模糊不清不予计分。 | ||||
2.2.4(5) | 工程业绩(3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自2023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每有一个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1分,最多评2个业绩,累计不超过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37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业厂房、仓库)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37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业厂房、仓库)的施工总承包业绩;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37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业厂房、仓库)的设计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s://49.77.204.17:7086//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金额、建筑面积以合同中注明为准。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为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金额、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中注明为准。 业绩证明材料还需提供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公布的该项目基本信息数据(等级需达到C 级及以上)网页截图(设计业绩无需提供) 注: 1.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2.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业绩加分。 | |||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2分)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3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每有一个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2分,最多评2个业绩,累计不超过2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37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业厂房、仓库)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37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业厂房、仓库)的施工总承包业绩;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37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业厂房、仓库)的设计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s://49.77.204.17:7086//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金额、建筑面积以合同中注明为准。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为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金额、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中注明为准。业绩证明材料还需提供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公布的该项目基本信息数据(等级需达到C 级及以上)网页截图(设计业绩无需提供) 注: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且提供的业绩为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2.申请人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应在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中明示且一致,如上述文件未明示或不一致的,须提供项目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备案信息截图,以备案信息为准。备案信息是指项目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详情下:“工程基本信息”,“招投标信息”,“合同登记信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中的登记信息,申请人项目经理应在上述一项或多项中体现。 | |||||
评标的其他要求 |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分/评审标准 | ||||
4.1.3 | 设计文件合格分 | 总分:25分 合格分:15分(不少于设计文件总分值的60%) | ||||
4.1.3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 | 1.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前提下,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名前7名;若有效投标人实际数量少于7名的,则按实际数量计取。 2.第一阶段得分汇总相同且影响判定进入第二阶段的,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如《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也相同的,则以信用分得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若信用分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以抽签的方式确定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 3.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4.1.4 |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不带入 | ||||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 7 月 6 日至2026年 8 月 6 日 9 时 3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8 月 6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其他要求
8.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徐州硕源交投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徐州市铜山新区大学路产融云谷中心
联系人:邢娇娇
电话:0516-6887803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淮海文博园16号楼
联系人:黄棣
电话:051****3599
电子邮箱:jsbzcgb@163.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徐州市铜山区住建局招投标管理科
联系电话:051****1155
交易中心业务电话:051****9515
交易中心软件管理电话:051****8503
10.3异议渠道
异议和投诉执行苏建规字〔2016〕4号文,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出,不接受纸质异议和投诉。异议联系人:黄棣 ,联系电话:051****3599。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