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金沙滩商业项目(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金沙滩商业项目监理(标段名称)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A32061203070005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通州区金沙滩商业项目已由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通高新管备〔2026〕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南通富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南通神辉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通市通州区金沙滩商业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南通市通州区金沙滩商业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珠江路东侧、杏园路南侧。
2.3工程类型: 南通市通州区金沙滩商业项目施工
2.4建设内容: 对南通市通州区金沙滩商业项目进行改造,具体包含但不限于:原建筑物室内(含装饰、结构、机电等)拆除改造、原建筑物外立面拆除及新建等改造、原有结构改造(含加固改造)、原建筑屋面改造、智能化改造、消防改造、室外景观改造(含红线外)、零星维修改造、全专业图纸二次设计深化、现有设备/材料接收后维修及更换(含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整体设备调试、泛光照明、供电增容及改造、栏杆新建及维修、新建驿站及其余构筑物、苗木移植及保护及修剪、原有材料利旧、标识标牌改造、新增室外LED屏、交通划线、施工样板段、全面排查渗漏、渗漏维修、现场拆改及垃圾清理外运、施工过程中已完成的成品保护、室外精神堡垒、小市政改造、河道湖泊上新建及改造浮桥栈道和桥梁(包括且不限于因施工引起的河道及湖泊治理、河道及湖泊水务等政府部门沟通协调费等,包含红线外)、红线外停车场改造、新增红线外开道口(含手续办理费)、二消取证、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及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相关验收组织协调工作,直至项目全部移交商管完成;
2.5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约36万元。
2.6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①土建、安装、装饰、外立面改造、景观改造及其他附属工程施工全过程的改造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②其他与工程有关的配套项目(含材料设备的采购及安装等)的监理;③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④监理中标后从工程前期至商业竣工前的配合与协调等。
2.7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从施工进场开始至商业竣工前。
2.8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注: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若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的,视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 。
?3.4.2其他: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如下:
拟派监理部人员至少需满足下列要求
| 岗位 | 人数要求 (至开业) | 职称(资质)要求 |
| 总监 | 1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
| 专监 | 4 | 专监(建筑、机电、景观、安全各1人)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②省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
| 监理员 | 3 | ①满足下列条件:监理员证(业务培训合格证或学时证明) ②其中两名监理员需分别兼职见证取样人员、资料员,见证取样人员须具有《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人员岗位证书》。 |
①表中所列监理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中标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及现场情况分阶段配备监理人员,配备的监理人员须经委托人面试认可,并确保人员到位。
②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专业以注册证书中的注册专业为准。省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优先以岗位证书的培训专业或所学专业为准,岗位证书未载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为准。
③所有监理人员均须身体健康,持有上岗证。
④根据现场实际需要甲方或甲方代表可以要求监理单位增加监理人员;如监理人员监理不到位,甲方代表可以要求更换。
⑤本项目监理员中需分别兼任见证取样人员和资料员,见证取样人员须具有《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人员岗位证书》;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公告附件及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初步评审、评标入围、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 ||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 |||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 …… | …… |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按规定格式填写 | |||
| 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 按规定格式填写(如有授权) | |||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 资质证书 |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 总监理工程师 | 具备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注:提供注册证书。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若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的,视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 |||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4名。 专监(建筑、机电、景观、安全各1人)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 ②省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注: ①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或学时证明等。 ②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专业以注册证书中的注册专业为准。省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优先以岗位证书的培训专业或所学专业为准,岗位证书未载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为准。 | |||
| 监理员 | 拟派监理员:3名 注: ①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或学时证明等。 ②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专业以注册证书中的注册专业为准。省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优先以岗位证书的培训专业或所学专业为准,岗位证书未载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为准。 | |||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组其他成员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 | 投标企业与所有拟派监理人员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投标企业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所有拟派监理人员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证书扫描件)。 | |||
| 投标单位诚信承诺书 | 以招标文件格式为准 | |||
| 无在监工程承诺书 | 以招标文件格式为准 | |||
|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以招标文件格式为准 | |||
| 承诺书 | 以招标文件格式为准 | |||
| 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 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2)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如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还须提供办理银行保函的费用是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到出具保函的银行账户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全部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
| 2.1.3 |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 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项目监理机构最低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2.2评标入围 | ||||
| 2.2.1 | 评标入围条件 | 全部入围 | ||
| 2.3详细评审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100分 |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中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 2.3.3
| 投标报价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2分,每高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分值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100分 |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7月6日17时00分至2026 年7月24日9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7月24日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本工程采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8.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 招标人: | 南通富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南通神辉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 | 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金霞路555号江海圆融汇1号楼9楼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南通高新区金通路7号 |
| 联系人: | 严先生 | 联系人: | 吴元庆、张洁 |
| 电话: | 051****3039 | 电话: | 138****1224、138****8527 |
| 电子邮箱: |
| 项目负责人: | 吕春霞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
联系电话:051****8136
10.3异议渠道
异议受理的机构:南通富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通州区金霞路555号江海圆融汇1#楼10层
联系方式:051****3039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