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结论:苏州创元资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发布其他「位于姑苏区东大街284号408、413室资产公开招租」;预算金额为 29195;投标截止为 2026-07-13 16:00。
| 所属地区 |
苏州市姑苏区 |
| 交易类别 |
综合交易 |
| 公告类型 |
其他 |
| 发布时间 |
|
| 投标截止 |
|
| 预算金额 |
29195 |
| 投标保证金 |
5000 |
| 招标人/采购人 |
苏州创元资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
| 项目地点 |
姑苏区东大街284号408、413室 |
| 资质等级 |
承租方为自然人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无不良记录和债务纠纷 |
| 官方原文 |
/jyxx/003026/003026001/20260706/25747604132293.html |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位于姑苏区东大街284号408、413室资产公开招租」的投标截止为 2026-07-13 16:0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29195。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苏州创元资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参与投标需要什么资质?
公告要求:承租方为自然人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无不良记录和债务纠纷,详细条件见公告原文。
商务条款
付款方式
年度支付;首年租金挂牌价29195元/年,第二年不低于29559元/年,第三年不低于29559元/年,第四年不低于29925元/年
资质要求
资质等级
承租方为自然人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无不良记录和债务纠纷
基础信息
6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位于姑苏区东大街284号408、413室资产公开招租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2026-07-06
位于姑苏区东大街284号408、413室资产公开招租
其他
位于姑苏区东大街284号408、413室资产公开招租
挂牌中
挂牌截止时间:
2026-07-13 16:00
项目所在地:
姑苏区东大街284号408、4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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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位于姑苏区东大街284号408、413室资产公开招租
其他披露事项
1.有房产证、无土地证
2.人员离场,除监控等特殊设备,须全部切断电源。
3.合同终止,承租方必须清理承租房内所有杂物,并将营业执照迁出该地址,否则押金不予退还。
租金调整方式
第二年:不低于29559元/年;第三年:不低于29559元/年;第四年:不低于29925元/年
租金以外费用
保证金5000元,水、电、物业费等费用另行约定
使用用途及要求
适用于办公(但意向承租人应于报名前自行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查,确认该房屋可合法用于其计划经营的具体业态,相关核实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谢绝酒吧、舞厅、棋牌室、网吧等娱乐行业及宾馆、餐饮、仓储、危化品等其他出租方不认可的业态。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租金挂牌价为租赁期内首年年租金;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公告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租金价格;
3、出租方除提供现有权属文件复印件外,不就该房屋是否满足承租方特定经营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任何行政许可、审批、备案)作出任何陈述、承诺或保证,该等风险及全部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尽调评估并承担;
4、水、电、物业费等费用另行约定;
5、资产整体出租,不得转租或分割出租(除决策机构同意)﹔
6、允许装修改造,如需装修改造,需提供改造方案,材料性质等给出租方;
7、不可超范围违规经营,严禁“三合—”“多合一”经营,一经查实,即可取消其资格,并终止合同。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承租方为自然人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承租方须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或筹资能力,无任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被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和债务纠纷;
3、承租方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招租方及其他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4、承租方如是法人单位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同时报名;
6、相关法律规定的其它条件。
报名注意事项:
1、公告期内每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6:00可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看样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051****3788。
2、报名程序:
·线下报名:意向承租方可在公告期内至项目所属管理地块创元商务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保证金,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不含节假日。
3、办理报名登记请准备以下材料:
·企业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账户信息等。
·自然人:身份证、账户信息(银行卡)等。
项目成交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1、保证金处置方式:成为最终承租方的保证金转为租房保证金(押金)或首期租金;未成为最终承租方的待公开招租综合评定后一次性全额返还
2、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照公示底价直接成交,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由出租方通过综合评定方式(评分指标体系可在公告期间联系出租方进行查看)确定最终承租方和租赁价。
3、由出租方自行组织成交的项目,出租方应及时向交易中心反馈成交结果,原则上于次一工作日内发布成交公示。成交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成交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成交方(承租方)须及时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还应将租金(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按约定时间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5、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获得交易资格,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出租方可扣除该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用于弥补出租方必要损失,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或其他情形,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2)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获得交易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均未作出有效报价的;
(4)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5)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
6、本公告仅为本次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出租方提供的其他资料(资产权属证明和租赁合同模版等材料可在公告期间内联系看样联系人员查阅),并在本项目公告期间实地踏勘,充分了解资产状况。
7、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参与资产招租竞拍,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和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资产当前实际状况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