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R25013地块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新]R25013地块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南通致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招标公告「[新]R25013地块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 3097575;投标截止为 2026-05-08 09:30。

所属地区 南通市市本级
交易类别 工程建设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3097575
招标人/采购人 南通致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 南通市崇川区红星路南、城山路西
资质等级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官方原文 /jyxx/003001/003001001/20260410/6404e892-f6f8-43c9-ba70-c7afdb07b38e.html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新]R25013地块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的投标截止为 2026-05-08 09:3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3097575。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南通致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参与投标需要什么资质?

公告要求: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详细条件见公告原文。

评标方式分析

基于公告原文 LLM 提取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客观度评分
50 / 100
分类
价格-技术均衡
价格与专家评分共同决定
评分权重分布:
价 66%
技 0%
商 34%
含专家主观评分:
原文摘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66分;项目监理机构22分(总监理工程师6分、专业监理工程师16分);类似工程业绩4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8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本项目B值为22.5元/平米),评标基准价=A×Q1+B×Q2,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31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5-08 09:30
开标时间
2026-05-08 09:30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元)
3097575
最高限价(元)
3097575
资质要求
资质等级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信用等级要求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企业(监理)信用得分*8%
业绩要求
投标企业自2023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监理合同总建筑面积在1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工程监理业绩
项目负责人要求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是否接受联合体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南通致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凌明敏
招标人电话
051****9871
招标人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翰林府12号楼二层
代理机构
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于文艳
代理机构电话
180****0301
基础信息 7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R25013地块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A3206010318001138
标段编号
A3206010318001138006001
标段名称
R25013地块建设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地点
南通市崇川区红星路南、城山路西
技术与质量 1 项 · 点击展开
工期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一期工程约32个月,二期工程约30个月)、竣工验收阶段和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为2年)。施工阶段以实际工期为准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公告原文

项目编号A3206010318001138项目名称R25013地块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A3206010318001138006001标段名称R25013地块建设项目监理
工程类型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R25013地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崇数据备〔20256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致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R25013地块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R25013地块建设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红星路南、城山路西

2.3 工程类型:屋建筑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住宅及配套用房,项目用地面积约47184.91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37670平方米;项目容积率大于1.01小于1.7,建筑密度不高于35%,绿地率不低于30%,建筑限高60米。具体建设要求严格按照《南通市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规设20250035号执行。项目总投资约194000万元。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309.7575万元;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R25013地块建设项目范围内(桩基工程除外)的全部相关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工作。协助业主办理图纸审查和各项报批工作,人员考勤,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以及工程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资料初审等。

2.7 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一期工程约32个月,二期工程约30个月)、竣工验收阶段和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为2年)。施工阶段以实际工期为准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无在监工程

3.3.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本项目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3.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投标企业自20233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以来,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监理合同总建筑面积在1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工程监理业绩。

备注:①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②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为准。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上载明的工程规模为准,若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不一致时,以面积较小的为准。若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均不能体现面积的,则另须提供原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③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

3.4.2其他:   /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及招标文件第三章。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按照评标结果的优劣推荐7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

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具有住建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 工程专业,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如提供监理工程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必须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本项目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业绩要求

投标企业自20233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以来,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监理合同总建筑面积在1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工程监理业绩。

备注:①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②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为准。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上载明的工程规模为准,若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不一致时,以面积较小的为准。若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均不能体现面积的,则另须提供原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③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

承诺书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禁止性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2.1.3

响应性评审

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监理服务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项目监理机构最低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现金方式和非现金方式。现金方式包含:银行转账;非现金方式包含:银行保函。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

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现金形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2)非现金形式:

银行保函必须为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或其具有开具保函权限的上级银行出具的已生效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见第八章《见索即付投标保函》)

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银行保函扫描件、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及保函手续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出函银行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保函手续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出函银行免收保函手续费的,提供出函银行开具的免收凭证)。

③银行保函开具对象(受益人)须为招标人,银行保函格式按招标文件格式开具并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其他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5.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66 分;  

监理方案:/

项目监理机构: 22 分(其中总监理工程师6分、专业监理工程师16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分;

类似工程业绩:4(其中企业2分,总监2分);

奖项:/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8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    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本项目B值为22.5/平米),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中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3(1)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0.1分,每高1%0.1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评分计算过程中的评标基准价、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偏差率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例如:投标人A投标报价为21/㎡,投标人B投标报价为19/㎡,评标基准价为20/㎡。投标人A的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高(21-20/20=5%,则投标人A的得分为66-0.15*565.25;投标人B的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低(20-19/20=5%,则投标人B的得分为66-0.1*5=65.5分。)

  

2.2.3(2)

监理方案

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

2)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监理方案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   ,每超过1页的,  

监理方案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页,每超过1页的,  

(说明:监理方案一般不超过100页,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页数要求

分值

质量控制方案(≤5分)

                                                 

不超过  

/

进度控制方案(≤5分)

                                                 

不超过  

/

投资控制方案(≤4分)

                                                 

不超过  

/

安全控制方案(≤4分)

                                                 

不超过  

/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4分)

                                                 

不超过  

/

□其他(≤2分)                          

(注:根据发包内容自行填写,并明确评分要点。

                                                 

不超过  

/

2.2.3

(3)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取得职称年限在8年及以上的得1分(取得职称年限以职称证书时间为准);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得2分;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提供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年限为10年及以上的得1分(执业年限以执业资格证书载明的“签发日期”开始计);

须提供相关证书。

6

专业监理工程师

1、拟派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得1.0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1.5分;本项最高得3.5分。

2、拟派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得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5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1.5分;本项最高得3.0分。

3、拟派安全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5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1.5分;本项最高得3.0分。

4、拟派造价工程师: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0.5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5分;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5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1.5分;本项最高得4分。

5、拟派绿化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所学专业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得0.5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5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1.5分;本项最高得2.5分。

注:

须提供相关证书,注册证书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处在有效期内

②上述15项各岗位按同一人多项证书累计计分不接受多人证书累加计分且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③专业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本项目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否则不得分。

④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林工程技术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16

特别提醒:以上人员合同备案时须与投标时提供人员一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实际到岗人员须与投标时提供人员一致,否则须向招标人支付相应数额的违约金。

2.2.3

(4)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配置要求的得满分,缺少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相应扣分,直至该部分分值扣完为止。

说明: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投标人需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的配置要求,并详细规定扣分标准。)

/

2.2.3

(5)

类似工程业绩

1)企业业绩(满分2分)

投标企业自20233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以来,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监理合同总建筑面积在1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工程监理业绩,每有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2)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满分2分)

A20233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以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监理合同总建筑面积在1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工程监理业绩,并在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每有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备注:①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②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为准。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上载明的工程规模为准,若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不一致时,以面积较小的为准。若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均不能体现面积的,则另须提供原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③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

④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⑤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⑥企业加分业绩与总监理工程师加分业绩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企业加分业绩、总监理工程师加分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为同一业绩不计分。

 4

2.2.3

(6)

奖项

                                                                               

说明:可以对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国优奖项的给予加分,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除外。其中:省辖市级市优最高加 0.3 分;省优最高加 1 分;国优(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最高加 1.5 分。所有奖项有效期三年。加分时,仅对投标人所报符合要求获奖工程中的最高奖项计分,且只能计算一个获奖工程,不得重复累计。

上述奖项以外的其他奖项不予加分。也不得以本地区工程奖项单独加分。

/

2.2.3

(7)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企业(监理)信用得分*8%(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①企业信用得分以评标系统获取的建设主管部门最新评定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②未参加南通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企业可按照《关于申领南通市建筑企业(含监理)信用评价初始信用分的通知》申领信用分,具体要求详见该通知文件。

8

3.5

推荐中标候选人

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 7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推荐所有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7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7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详细评审得分并列第 7 名,信用得分高的优先入围方式确定入围中标候选人

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不排序。

4.2

定标标准

1、监理方案(包含质量控制方案、进度控制方案、投资控制方案、安全控制方案、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总页数不超过100页)

2、投标报价合理性;

3、投标人及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情况;

4、拟派人员资信情况

4.3

定标方法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4.4

定标资料提交

1、提交内容:定标评审资料(含监理方案、业绩、人员资信和定标(择优)因素要求的其他材料)电子件。

2、提交方式:U盘(含所有定标评审资料内容)1套。-

3、提交时间: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定标前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具体通知进行递交。

如未按时递交或被发现定标材料与在CA系统上传的内容不一致的,视作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

中标候选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截止前递交定标评审资料,视为自动放弃定标评审,其余中标候选人参与下一步定标评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410日至2026589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589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投标人同步的诚信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南通致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通市南大街129号兴胜大厦5 

翰林府12号楼二层

联系人:  凌明敏                   联系人:    于文艳              

电话:  051****9871              电话:  180****0301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于文艳      

邮编:    226000                   传真:   051****0352   

电子邮箱:  lingmm@geho.com.cn     邮编:  226001        

电子邮箱:49963200@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0361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