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中路南、新西门路东地块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沿河中路南、新西门路东地块建设项目 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E3209020002000057003001(标段编号)
本招标项目 沿河中路南、新西门路东地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亭政服投资核准【2025】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兆汇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沿河中路南、新西门路东地块建设项目 (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1 标段名称:沿河中路南、新西门路东地块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2.2 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文峰街道境内
2.3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位于文峰街道境内沿河中路南、新西门路东。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约45亩),容积率>1.0,≤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80米,最高层数为19层,总建筑面积约7.2万平方米,其中地下空间总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住宅面积约3.8万平方米,配套商业约0.5万平方米。最终规模以相关主管部门审定规模为准,项目总投资约35000万元,招标人保留对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调整的权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297.5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及监理服务内容。工程范围主要指本项目监理服务施工图范围中的所有工程监理服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监理的阶段范围主要指勘察设计阶段监理、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监理、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勘察设计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协助发包人编制设计要求,组织评选设计方案,对各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管理,监督设计合同履行,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合理性,提出设计评估报告(包括各阶段设计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协助审核设计概算;监理勘察的整个过程(如有),包括初勘、详勘等监理。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成本、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备注:质保期内的维修等,免费提供监理服务)。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调整的权利。同时监理人需配合委托人办理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各项手续。
2.7 监理服务期:900日历天,实际以工程进度为准。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 7 月。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监理服务工作结束止。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 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等状态)。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
☑投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企业承担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企业自2021年 4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4.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或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4.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服务内容需包含监理)业绩。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须提交的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3.5.3条。
3.4.2投标人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从 2026 年 2月(提示语:开标前三个月,如开标时间为2026年1月20日,应提供2025年10月以来的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4.3其他: /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注:有效时间范围指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的时间。
(一)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近2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三)在履行招标人以往的工程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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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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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推荐总得分最高、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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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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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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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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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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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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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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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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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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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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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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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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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禁止性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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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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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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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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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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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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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机构最低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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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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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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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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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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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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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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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82分(82分) 项目监理机构:15分 (15分,其中总监理工程师3分、专业监理工程师12分) 类似工程业绩:1.5 分(1.5分) 奖项:1.5 分(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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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四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中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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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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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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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1 分,每高1%扣 0.1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8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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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3) |
项目监理机构 |
总监理工程师 |
1、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3分) 1.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得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 1.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或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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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监理工程师 |
2、专业监理工程师(12分) 2.1、房屋建筑或土木工程专业1名:具有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的得 1分;具有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得1分,本项最高3分。 2.2、机电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的得 1分;具有安装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得 1分,本项最高3分。 2.3、消防安全管理专业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具有注册专业为建筑施工安全的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得1分;具有国家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的得1分,本项最高分3分。 2.4、给排水专业1名:具有所学专业为给排水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得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本项最高分3分。 说明:①上述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兼任;②上述要求中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所学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否则不得分。③同一类型注册证书不同人员均具有的,只按一个人员计分。④上述人员需在本单位注册,否则不予认可。⑤养老保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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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5) |
类似工程业绩 |
拟投标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4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具有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4.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总监理工程师的或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4.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服务内容需包含监理)总负责人的业绩得1.5分。投标时须提供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7.2。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本项计分) 说明: (1)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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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6) |
奖项 |
投标人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国优奖项的给予加分,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除外。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本项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有效获奖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彩色原件扫描件及官网查询截图页面计分,本项计分还需提供能反映项目总监身份的获奖业绩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否则其奖项计分不予认可。 其中:省辖市级市优最高加 0.3 分;省优最高加1分;国优(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最高加 1.5分。所有奖项有效期三年。加分时,仅对投标人所报符合要求获奖工程中的最高奖项计分,且只能计算一个获奖工程,不得重复累计。 上述奖项以外的其他奖项不予加分。也不得以本地区工程奖项单独加分。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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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7) |
不良记录 |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按照系统里的扣分值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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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28日9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5月28日 9 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8.2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3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制作工具下载地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中心--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http://47.96.237.140:8088/#)。移动CA驱动、硬件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8.4“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https://ycggzy.jszwfw.gov.cn/open/#/login
8.5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
8.6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维护人员联系方式:025****8675
(2)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 广联达051****3535或051****3538
(3)使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CFCA盐城专线:189****5322 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盐城专线:051****3400
(4)在移动CA办理、登录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APP:400****7878 苏招通APP盐城专线:189****5322 苏e通APP:400****1010 新点标证通APP:400****000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cggzy.jszwfw.gov.cn)以及 / 同步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兆汇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盐城市区长坝路16号金色华庭1幢112室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51****8850
传真:/
邮编:224000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盐城市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幢北17层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51****1721 139****6209
项目负责人:童万春
传真:/
邮编:224000
电子邮箱:798304215@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盐城市亭湖区数据局(盐城市亭湖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080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或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异议和投诉一体化接收处理平台(http://221.231.4.242:7020/)提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