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泗阳县补充耕地质量评定项目成交公告采购包1

中标结果公告 2026年度泗阳县补充耕地质量评定项目成交公告采购包1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泗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发布中标结果公告「2026年度泗阳县补充耕地质量评定项目成交公告采购包1」;中标金额为 307 元。

所属地区 宿迁市泗阳县
交易类别 政府采购
公告类型 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中标金额 307 元
招标人/采购人 泗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代理机构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人 江苏莱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中标金额为 307 元。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泗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代理机构为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14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商务条款
中标金额
307 元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泗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招标人联系人
孙楠
招标人电话
052****5981
代理机构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杨欣荣
代理机构电话
150****4756
中标人
江苏莱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评审专家
["周娟", "郭峰", "李小艳(采购人代表)"]
基础信息 3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2026年度泗阳县补充耕地质量评定项目
项目编号
JSZC-321323-JSZC-C2026-0018
标段名称
采购包1
技术与质量 1 项 · 点击展开
合同工期
4个月
其他 1 项 · 点击展开
废标原因
[]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项目生命周期

JSZC-321323-JSZC-C2026-0018

公告原文

一、项目编号:JSZC-321323-JSZC-C2026-0018 

二、项目名称:2026年度泗阳县补充耕地质量评定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江苏莱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91321191MA1WY9YL6P镇江市新区大港赵声路99号第三层9939室89.57(均分制)307元

采购包2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江苏华东有色深部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资源调查与评价研究院)913200005738163658江苏南京大光路26号88.21(均分制)24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6年度泗阳县补充耕地质量评定项目

服务范围:预计申报约6186亩左右,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将本项目分为两个采购包,具体如下:

采购包12026年度泗阳县补充耕地质量评定项目(分包一),预计申报约3093亩(最终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采购包22026年度泗阳县补充耕地质量评定项目(分包二),预计申报约3093亩(最终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进行服务。

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4个月。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省市县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娟、郭峰、李小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费参照《关于印发〈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招协[2022]002)文件规定的标准下浮30%收取。支付方式可以通过转账、现金、数字人民币等方式。

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采购包1:11720元;采购包2:9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905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泗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单位地址:泗阳县众兴镇西康路江淮农贸市场东侧

联系人:孙楠

联系电话:052****59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泗阳县泗水古城商业街B段02栋三楼

联系人:杨欣荣

联系电话:150****47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欣荣

电话:150****475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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