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2025JY12 | 宗地总面积: | 18173.1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朱码街道海西路东侧 |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10< 并且 ≤1.8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55.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15372.27 | ||||||
| 零售商业用地 | 2800.88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19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203926BA0254 | |||
| 起始价: | 1095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6年05月20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6年05月29日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竞买、不接受自然人报名参与竞买(包括以个人名义申请竞买、约定竞得后成立公司作为受让人开发建设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二级及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不含暂定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土地竞得人如为涟水县辖区外注册企业,须在竞得后1个月内在涟水县辖区内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由新公司负责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及税费缴纳等。
3.竞买人须承诺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全部约定,项目开发建设符合涟水县人民政府及发改、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规定的土地使用条件。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04月30日 至 2026年05月20日 到 淮安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平台(https://www.ha-land.com)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05月20日 至 2026年05月27日 到 淮安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平台(https://www.ha-land.com)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27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05月27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淮安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平台(https://www.ha-land.com)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5JY12 号地块:2026年05月20日 09时00分 至
2026年05月29日 17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调整、补充,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届时以最新发布的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2.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及全套出让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3.竞得人须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完成项目全部工程竣工。未按约定时限开工、竣工的,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及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处置;造成土地闲置的,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闲置满2年的,依法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10室
联
系 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51****0235、051****0219
开户单位: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平台上自行选定的银行
开户账号:网上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竞买保证金专属缴纳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