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LX202603005-X02]地铁谈渡桥站城市轨道交通综合配套用房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WXLX202603005-X02]地铁谈渡桥站城市轨道交通综合配套用房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公告「[WXLX202603005-X02]地铁谈渡桥站城市轨道交通综合配套用房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预算金额为 131783200;投标截止为 2026-06-30 09:30。

所属地区 南通市市本级
交易类别 工程建设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
预算金额 131783200
招标人/采购人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 无锡市梁溪区通扬路与永丰路交叉口西北侧
资质等级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施工资质: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
官方原文 https://www.ggzy.gov.cn/information/deal/html/a/320000/0101/20260527/...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WXLX202603005-X02]地铁谈渡桥站城市轨道交通综合配套用房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投标截止为 2026-06-30 09:3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131783200。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参与投标需要什么资质?

公告要求: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施工资质: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详细条件见公告原文。

评标方式分析

基于公告原文 LLM 提取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客观度评分
50 / 100
分类
价格-技术均衡
价格与专家评分共同决定
含专家主观评分:
原文摘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9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6-30 09:30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元)
131783200
资质要求
资质等级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施工资质: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5月27日以来承担过类似设计、施工或EPC业绩之一。EPC/设计/施工类似业绩均要求近五年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发包证明、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要求
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若为建造师需B证且注册满3个月无在建。设计负责人需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施工项目经理需一级注册建造师及B证,注册满3个月无在建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中小企业政策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张琳琳
招标人电话
051****0099
招标人地址
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228号
代理机构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练工、程工
代理机构电话
159****1243
基础信息 7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地铁谈渡桥站城市轨道交通综合配套用房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WXLX202603005-X02
标段编号
WXLX202603005-X02
标段名称
EPC工程总承包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
财政
项目地点
无锡市梁溪区通扬路与永丰路交叉口西北侧
技术与质量 4 项 · 点击展开
工期
264日历天
质量标准
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并审查批准;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物资合格率100%
计划开工日期
2026-07-30
计划竣工日期
2027-03-30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公告原文

地铁谈渡桥站城市轨道交通综合配套用房工程项目(项目名称)EPC工程总承包(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WXLX202603005-X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地铁谈渡桥站城市轨道交通综合配套用房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无锡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地铁谈渡桥站城市轨道交通综合配套用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锡数投审2026〕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标段名称)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无锡市梁溪区

2.1.2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本项目位于梁溪区通扬路与永丰路交叉口西北侧,建有一栋地上三层、地下二层公共建筑,下设已开通运行的无锡地铁1号线谈渡桥站。该建筑总建筑面积约4699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876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8224平方米。现拟对该建筑实施续建改造,主要功能为无锡地铁线网技能实训鉴定中心、线网离线设备维修中心、线网智慧安检判图中心及站点运营配套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二次结构及局部加固工程、室内装饰工程、室外装修提升、通风空调、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楼宇智能化、景观绿化、室外市政等。本项目最大层数地上3层,最大高度16.15米,最大单跨跨度11.2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46993㎡,项目总投资匡算13178.3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0464.01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11206.5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64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6  7  10 日,施工开工日期:20267 3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7330

2.1.5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3)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采购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2.1.6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1.7其他: /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主要包括本工程的设计、功能区运维方案专题研究、施工、材料采购、设备购置和安装、施工手续的办理、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移交、保修期内的维修等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 /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 

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2.3.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的除外)。

3)其他要求:投标人保证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须出具相应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3.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若总承包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投标人本公司注册满三个月且无在建工程;(2)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3)施工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投标人本公司注册满三个月且无在建工程。注:①拟委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一个,且需满足其资格要求);② 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③若为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委派。④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1 527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时间不少于3年)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五年(含)以来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EPC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 ,否则不予采信] ,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建筑面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若竣工验收证明上无法体现项目单体规模,投标人可补充提供合同签署单位出具并盖章的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需包含业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内信息为准】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五年(含)以来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以上两份材料缺一不可。两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所载建筑面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内信息为准】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投标人近五年(含)以来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 ,否则不予采信] ,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建筑面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若竣工验收证明上无法体现项目单体规模,投标人可补充提供合同签署单位出具并盖章的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需包含业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内信息为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 527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时间不少于3年)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近五年(含)以来以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EPC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 ,否则不予采信] ,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建筑面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若竣工验收证明上无法体现项目单体规模,投标人可补充提供合同签署单位出具并盖章的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需包含业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内信息为准】。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近五年(含)以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担任过单体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以上两份材料缺一不可。两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所载建筑面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内信息为准】。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近五年(含)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 ,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建筑面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若竣工验收证明上无法体现项目单体规模,投标人可补充提供合同签署单位出具并盖章的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需包含业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内信息为准】。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3.5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 2024 527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 2025 527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            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4)其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1)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由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以上资质单位担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3)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5)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特别提醒: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获取招标文件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计划表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拟分包计划表》中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9本次招标为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5271700分至2026 612359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6 309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拒绝接收

8. 其他要求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228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辽源西路107号

联系人:

张琳琳

联系人:

练工、程工

电话:

051****0099

电话:

159****1243

传真:

 

项目负责人:

练界飞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214000

 

 

电子邮箱:

cnc.cheng@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无锡市梁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8701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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