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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食材采购 JSZC-320115-NJDX-G2026-000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7-01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NJDX-G2026-0003
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食材采购
预算金额:304.000000万元(采购包1:93.800000万元;采购包2:60.600000万元;采购包3:77.600000万元;采购包4:7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食材采购。本项目共4个包,各采购包基本情况如下表,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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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编号 |
采购包名称 |
采购包预算 (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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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米油类 |
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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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2 |
肉类 |
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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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3 |
蔬菜类 |
7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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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4 |
水果及其他副食品类 |
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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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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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共分4个包,各供应商可以参与一个或多个采购包的竞争,但最多只能成交一个采购包。按照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4顺序评标、成交。每个采购包取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供应商,同一供应商若已在前一采购包中被推荐为中标供应商,在后续其他采购包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由排名制,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填写的,做无效标处理。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
注: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下: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