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卫市第十三小学宿舍楼、餐厅建设项目已由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中卫市第十三小学宿舍楼、餐厅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沙发改(审批)发[2026]8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沙坡头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2026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补助资金及本级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中卫市沙坡头区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银川昊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1. 招标规模:新建宿舍楼、餐厅1栋,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590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水电暖等附属工程。2.2 建设地点:中卫市第十三小学校园内。2.3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如有)
3.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含三级 ) 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